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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能动司法提效率 执行异议促和解

发布时间:2023-07-20 10:03:00


  近日,海伦法院行政庭在审查一起执行异议案件中巧妙引入执行和解程序,成功促成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的和解。

  2022年7月25日,申请人芦某向海伦法院提交诉前保全申请,请求查封被申请人卢某所有的五套房屋。2023年7月10日,案外人胡某对其中一套房屋的查封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法官依法向申请人芦某与被申请人卢某送达了案外人胡某提交的执行异议书。胡某认为,案涉房屋已于2021年12月24日出售给自己并交付使用,且未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系开发商原因,因此对该房屋的查封提起了执行异议。

  审查法官为更好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不受侵害,邀请了申请人芦某、被申请人卢某、案外人胡某进行听证,听证过程中,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向各方当事人阐述了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义务。听证中,被申请人卢某承认该案涉房屋已经于查封前抵债给胡某并交付其使用,并在当庭与申请人芦某就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达成和解协议,最终,申请人芦某当庭申请对该房屋解除查封,案外人胡某撤回执行异议申请。


  该案件在执行异议审查当中达成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执行和解,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矛盾快速化解,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后,海伦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作用,坚持能动司法,努力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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