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伦河法庭负责人宗睿通过情理交融,释法说理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既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使原被告双方深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速度。

案情简介
被告张某和侯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因种地需要于2019年5月30日在吴某处借款七万元(月利一分),双方约定此借款于2020年5月30日前给付本金及利息,并出具借据一份。借款到期后,吴某多次催促要求归还借款本息,但张某和侯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故诉至伦河法庭。
承办法官宗睿接到案件后,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发现该案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立即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承办法官耐心向被告张某和侯某释明不及时还款的严重法律后果及将会对个人征信造成不良影响,但被告表示自己暂时无能力一次性偿还;另一方面,原告吴某表示,希望被告在当日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对原告吴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双方相互体谅,相互理解,希望原告能考虑到被告实际困难,给予其筹钱的时间。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张某和侯某分别于2023年12月30日给付借款本金35000元,2024年12月30日前给付借款本金35000元,利息自2022年5月30日始至款项偿清时止。该案当天得以高效圆满化解,吴某当庭表示,没想到自己两三年都要不回来的钱,伦河法庭一天内让欠款有了着落。
伦河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发挥调解在审理纠纷案件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不放弃任何一个化解矛盾的契机,积极促进原被告双方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方便群众诉讼,伦河法庭工作人员经常加班加点通知当事人到庭调解,通过“面对面、背对背”沟通协调,平衡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利益,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实现案结了事了、事心双解。
司法为民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伦河法庭将一如既往秉承这一理念,用心化解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