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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源治理】“强制执行”变“主动履行”探索执源治理新路径

发布时间:2023-11-11 10:19:47


  近日,海伦法院立案庭与执行局通力合作,通过积极开展“执前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一起劳务纠纷仲裁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后案结事了,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2022年8月25日至2023年3月14日期间,申请执行人曾某在被执行人海伦市某公司从事照看发电机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了合同期限及工作时间。2023年3月14日后,曾某被该公司辞退。曾某于2023年6月向海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经仲裁委审查裁决被申请人海伦市某公司支付申请人曾某经济补偿金6000余元。因被申请人海伦市某公司不执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申请执行人曾某遂依据仲裁裁决书向海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处理结果

  在收到当事人的立案材料后,海伦法院执行局法官周连涛与立案庭法官助理李春爽联动,主动融入执源治理、执前督促理念,将执行端口前移,决定启动“执前调解”工作程序。
为帮助曾某尽快拿到经济补偿金,周连涛和李春爽驱车前往海伦市某公司了解实际情况。一方面,执行法官周连涛因案施策,反复沟通,分析利弊,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立案法官助理李春爽又与曾某联系,侧重为曾某分析其应当寻求的正确途径。执行法官和立案庭法官助理沟通后,经过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执前调解,最终在两个部门通力协作配合下,快速高效和解,海伦市某公司于和解当日主动将应付款项交给了执行法官。至此,该案件圆满化解。此案的了结,既实质性解决了纠纷,节约了司法资源,亦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有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竭力探索从“诉源”到“执源”治理的新模式。
典型意义
  通过开展执前调解,海伦法院执行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既加强了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保障了其合法权益,又简化了办案程序,节约了司法资源。接下来,海伦法院立案庭与执行局将继续探索执前调解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执行资源配置,完善执前调解与执行对接程序,实现简案快执,打造执行案件多元解纷新模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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