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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全面落实阅核制度 强化审判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23-11-08 10:36:58


  为加快推进审判工作机制现代化,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压实院庭长的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海伦市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海伦市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阅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11月3日上午,海伦市人民法院召开了审判委员会会议,党组书记、代院长王研主持会议,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对《办法》进行了专题研究。《办法》从阅核主体、阅核范围、阅核流程、阅核监督四个方面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扭转院庭长“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的被动局面,让“阅核”制度成为平衡充分放权和有效监督的“良方”。


  王研强调,“阅核”机制的全面落实,有利于落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通过明晰职能责任,严把案件裁判质量。要切实以阅核制度为导向,把监管触角向前伸、向后移,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从各方面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努力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带动以“质量、效率、效果”为导向的审判执行质效有效提升,推动海伦市人民法院审执质效实现高质量发展。


  《办法》下发之后,审执各部门就“阅核制”开展研讨学习,法官们一致认为全面推行阅核机制,是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和有效提升案件质效的必然要求。通过阅核制度的有效实施,可以进一步加强司法权力制约监督,把好监管管理关、案件质量关、审判效果关,实现集体会诊、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化解案件裁判中的潜在问题,促进类案审判思路,裁判尺度统一。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海伦法院将以“阅核”制度为抓手,继续探索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促进以“质量、效率、效果”为导向的审判执行质效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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