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伦法院行政庭以调解方式审结三起矛盾较大的行政协议类案件。原被告均表示非常满意,案件得以高效实质化解,取得良好的诉源治理效果。
原告姜某等人于2018年11月份别与海伦市房屋征收保障服务中心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但因疫情以及房屋实际建设规划问题,导致被告迟迟未能履行。现姜某三人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确定的内容履行应尽义务。

因为这三起案件所涉及的拆迁房屋均为当事人的唯一住房,当事人在几年的时间里一直租房居住,所以张权法官接到立案信息后非常重视,经过调查核实,发现这三起案件的涉案房屋均位于同一小区,为保护原告合法权益,尽快让原告住上新房,张权法官将原被告双方组织到一起,进行审前和解工作。
刚开始调解时,几位原告情绪非常激动,经过几个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原告终于理解了因为客观因素导致的安置房屋确有变化,同意就现有房屋进行安置,被告也认识到了行政机关按时、按约履行行政协议的重要性。最终,三起案件的原告均与被告达成和解,三件可能激化成信访案件的矛盾得以化解。
审前和解机制是海伦法院对诉源治理工作得以有效实施的积极探索,丰富发展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和手段,有利于降低群众的诉讼成本,提高行政监督效率,减轻法院的审判压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