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伦市人民法院东林法庭在诉前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法官的倾心调解,妥善化解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当事人对法官表示感谢。
2023年6月10日,被告张某某通过电话在原告马某处订购了各类活鱼共1000斤,价值8940元。该款经原告马某多次索要,被告张某某一直未给付,故将被告张某某诉至法院。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办案法官王彦发经过审查发现原被告双方的证据材料都不充分。马某所主张的张某某订购鱼的数量和单价没有充分证据予以佐证,张某某抗辩其与马某约定若鱼运到鱼塘后死亡可拒绝付款也没有证据能证实。王彦发法官经过多方考证发现该笔买卖属实,但若进行判决只能按证据不充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为保障当事人权益,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法官采取“背靠背调解、面对面沟通”的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从法理、情理着手,耐心的讲解买卖合同所涉及的法律知识,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被告张某某表示自己现在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恶意拖欠货款,同时向原告表示歉意。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下一步,海伦市人民法院将充分运用现代化无讼海伦新“枫”景工作站,努力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的诉源治理新格局,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尽早尽快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实现“小事不出村屯,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化诉源治理,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