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海伦法院积极开展执源治理行动。近日,共合法庭成功处理了一起抚养费给付纠纷的执行案件,并当场履行完毕,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原告张某与被告赵某在共合法庭协议离婚,双方约定被告赵某每月支付原告张某子女抚养费900.00元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时止,但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只给付了原告几个月子女抚养费后就停止了履行,为此申请人张某向共合法庭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赵某给付拖欠了3个月的抚养费。

执前调解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此类家事执行案件一般情况复杂、执行较难,且分期履行次数较多,申请人每个月都会来申请执行,如果机械的将类似案件转交执行局,会大大增加此类案件的受案数,承办法官张伟宁为此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争取在执行立案前化解案件。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案件存在特殊情况,一方面被执行人赵某身患疾病,需要治疗,拖欠抚养费也是迫不得已。而申请人因为经济状况较差,迫于生活压力,便只能几个月就来申请执行一次。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面临的生活困境,耐心进行疏导。经过一次次释法说理,最终被执行人表示先将本月生活费给付完毕,后面的生活费等秋收之后在一次性给付,申请人同意与其和解,当场撤回了申请执行的相关手续。
法官说法

通过本次执行案件,对抚育费等家事类执行案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全面准确了解双方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具体收入等,在调解之初就做好执源治理的准备;
二是提前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风险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告知其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同时引导被执行人换位思考,主动履行义务;
三是告知申请人和解之后的权利,充分释法说理,打消申请人顾虑;
四是要持续跟进,保持与双方的沟通,及时掌握履行情況,发现问题及时解決,避免矛盾纠纷扩大。
下一步,共合法庭将继续积极探索“执源治理”有效工作方法,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推进省法院“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模式要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减少当事人诉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