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的王某家住海伦市双录乡双兴村,身体强壮的他整天游手好闲,还欠了很多债务。后来,他看到周围的邻居开“港田”车拉脚赚钱挺轻快,自己也想尽快发财,便到外地打工,由于他好吃懒惰,再加上好打麻将,吃不了辛苦,没有干几天就回到村里。整天在村里与麻友打麻将,身上有几百元钱也很快就输光了,可是手头缺钱,让他很犯愁。
思来想去, 王某一下想到舅爷家很有钱,就产生了到他家借钱的想法。2012年12月21日18时许,王某以快过年为由来看望舅爷,便来到舅爷家。到后,看见舅爷一人在家,欲向舅爷借钱,为讨好舅爷先给舅爷50元让舅爷买点好吃的,尔后便开口向舅爷借200元钱,舅爷知道他的来意和平时表现便拒绝借给。同时,舅爷将王某给他的50元往桌子抽屉内存放时,王某发现抽屉内有2000余元现金,遂产生偷盗的邪念,而后便关门假意告辞,偷偷地藏于舅爷家厨房内,等舅爷睡着后再动手。凌晨两点左右, 轻轻推开舅爷睡觉的屋门,进入室内开始用舅爷家的叉子齿将抽屉撬开,盗得抽屉内2130元。得手后王某欲匆忙逃跑时,被声音吵醒的舅爷听到动静后立即起身,发现了王某,便上前抓住王某衣服说:“小子你怎么还偷我来了,”死死地抓住王某衣服不让走。在撕扯过程中,王某见舅爷发现了自己,当即拿起舅爷家火箱旁的斧子,恶狠狠地照舅爷的头部、肩部猛击数下,致舅爷受伤后倒地不省人事。王某为了掩盖自己抢劫的犯罪事实用舅爷家已经灯烧红的炉盖子将舅爷外屋厨房内柴禾点燃,制造舅爷家失火,将舅爷熏死假象的场面,点燃后便迅速逃离。火着起后,被邻近村民及时发现将火扑灭,就出王某的舅爷,致使王某故意杀人行为未能得逞。作案后,王某所获的赃款被其用于还债和挥霍。经法医鉴定,舅爷的伤情属轻伤,不构成伤残。王某作案后,便逃往外地。
接到报警,海伦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调集警力展开摸排走访,经过大量排查,民警很快锁定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公安机关侦查,并于2012年12月26日在五常市安家镇房身岗村抓获。
经讯问,王某对偷钱不成并将舅爷杀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王某家里很穷,从小舅爷就一直很疼爱他,自从上学后,也是舅爷资助他学费,没承想,王某如今为了钱财,竟然残忍向老人下毒手。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在逃跑过程中被人发现,为抗拒抓捕,使用斧子击伤他人,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转化为抢劫罪,依法应予严惩。在将被害人打伤后,为防止罪行败露,并将被害人家厨房内柴禾点燃,制造失火将被害人熏死的假现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王某犯故意杀人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减轻处罚。
海伦市人民法院以王某因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被告人王某赔偿被害人所造成的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放火所造成的经济损失8306.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