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伦市人民法院海北法庭通过上门走访当事人,成功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为当事人高效解决了矛盾,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案件起因】
原告赵某与被告钱某本是好友,2024年5月,钱某因生意周转借款10万元,口头约定半年归还,赵某仅留转账记录未要借条。到期后钱某久拖不还,一直躲避着赵某,赵某多次催款无果,于今年5月起诉,要求其偿还本金及利息。
【调解阶段】
承办法官孟令臣了解案情后,鉴于双方关系及案件事实清晰,双方当事人均希望能在庭外化解这场纠纷,所以决定用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调解初期是通过电话沟通,钱某承认借款但无力一次性偿还,希望分期;赵某因多次被拖,坚持一次性还清,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孟令臣为了提高调解效果,决定上门走访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对钱某释明拒不还款的法律后果,可能会面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法律后果,这将对其个人信用和生活产生严重影响;对于赵某,调解员也上门劝说赵某换位思考,理解钱某目前的困境,从朋友情谊和实际情况出发,适当考虑钱某的还款能力。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钱某分三期还款,若有逾期赵某可申请强制执行,同时钱某以名下汽车作抵押。纠纷圆满解决,双方满意。
【经验总结】
这起借贷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体现了法官司法为民的理念和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也为构建和谐的社会风气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海北法庭表示,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开展上门调解等便民服务,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