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开设赌场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三被告人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刑。
经审理查明,2013年1月2日,被告人三丫、喜子、小贵子相互勾结在一起合伙设赌局,三人约定由小贵子组织赌局,喜子带人坐庄推“二八杠”,喜子分的抽取渔利的三分之一。约定好后,小贵子在海伦市某乡张某家开设赌局,并让三丫帮其联系参赌人员,喜子坐庄,组织车某、苏某、张某、孙某、申某等人坐门押注。采用100元底,行不封顶,带拦住的方式推“二八杠”。当场赌资20余万元,小贵子抽头渔利2.4万余元。喜子分得7、8千元,三丫分得1千元,张某分得1千元,小贵子分得1.4万余元。
2013年1月8日,被告人三丫、喜子共同约定组织赌局,由三丫放局,喜子坐庄推“二八杠”,喜子分的抽取渔利的三分之一。约定好后,三丫在海伦市某中学附近刘某家开设赌局,由喜子坐庄,还是组织车某、苏某、张某、孙某、申某等十余人坐门押注。还是采用100元底,行不封顶,带拦住的方式推“二八杠”。当场赌资30余万元,由小贵子帮助抽水子,抽头渔利后,三丫分得2.8万元,喜子分得1.5万元,小贵子分得4千元。
2013年1月12日,小贵子、三丫被公安机关在其家中抓获,2013年4月17日,喜子被公安机关在绥化市抓获,三人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三丫、喜子、小贵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和赌具,设定赌博方式,从中抽头渔利,其行为均构成赌博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三丫、喜子、小贵子归案后能如实交待犯罪事实,深刻认识自己的罪行,当庭表示认罪服法,确有悔罪表现,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遂依法对被告人三丫、喜子、小贵子犯赌博罪,判处被告人三丫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被告人喜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被告人小贵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对三被告人在犯罪中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