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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一男子冒充警察行骗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6-09-14 11:06:57


    很多犯罪分子都喜欢冒充警察来行骗,因为有了警察的行头和身份之后,对方一般都比较轻信,所以行骗起来就会比较方便而且容易得手。海伦一男子为了不劳而获,干起招摇撞骗的勾当。近日,海伦市法院审理一起男子冒充警察招摇撞骗案,以被告人胡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胡某是一个好吃懒做的无业游民,为了弄到钱,他做起了招摇撞骗勾当。2015年10月8日至11月20日仅两个月时间先后6次骗得出租车司机林某、金某、韩某、孙某、杨某、张某钱财。他的作案手法乘车后,谎称自己是市交警大队队长张某之子,并告知自己的姓名,在交警队上班,主管天眼监控,可以为其消除违章。由于着急上班,自己钱包忘拿了,需借钱用,司机林某、金某、韩某、孙某、杨某、张某都信以为真,纷纷为胡某免出了车费,还借给胡某总计达300余元。

    2015年11月20日孙某用手机短信联系胡某,想让胡某帮助消除违章,后孙某怀疑胡某欺骗他,于是,孙某将胡某扭送至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冒充人民警察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庭审中,被告人表示认罪﹑悔罪,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此类案件的作案手法通常为不法分子以通过老百姓信任警察心里特征,让受害人就范。而受害人往往对公安机关存在一种惧怕心理,在对方表明是警察身份时,心里就开始慌张而失去判断能力。对方往往以受害人涉及开车违章能帮助消除,在受害人信以为真的情况下,施展自己的卑劣手法。在此过程中还不让受害者怀疑,造成受害人的错觉,而受害人乖乖地按照对方的说法去进行操作,从而失去防范理念。最终,却遭了钱财。

    防范措施:提高防骗意识,不要轻意相信所谓的警察人员的身份。遇到无法确认的要提高警惕,及时与当地警方联系,切实防止案件的蔓延。在上述诈骗案例中,对方利用能为开车司机消除违章的手法使你相信。所以,奉劝司机们一定要进一步的确认无误之后对诈骗人员的话深信不疑。一般情况下,警察不会泄露自己的身份,也不能在不认识你的情况下直接给你办私事或违法的事。法官提醒市民,社会上行骗伎俩五花八门,需要提高甄别能力,防止上当受骗。

    为此赋诗点评:

    无能农民无钱赚,冒充警察来行骗;

    蛊惑自己官之子,专能处理违章单;

    出租司机想当然,天上掉个大屎蛋;

    骗你钱财才是真,上当受骗多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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