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来钱快,将主意打到了深夜在网吧上网的人身上,趁人熟睡之时,盗窃他人手机。近日,海伦市法院一审以康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千元。
2016年7月24日凌晨1时许,20岁的康某系海伦市某网吧网管,在值夜班时,趁在三号包房内上网的于某睡觉之机,将于某放在电脑桌上的OPPOR9PLUS手机盗走。于某醒来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便到吧台找老板帮助查找手机未果,于是报案。公安机关接报后,立即展开侦破工作,经走访当时在场人员和调取网吧内监控录像,发现在该网吧担任网管的康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且康某已不知去向。为尽快将其抓获归案,办案民警多措并举,全力抓捕。7月24日,民警将康某在家中被成功抓获。
经审讯,康某交代了2016年7月24日凌晨1时许,在网吧担任网管值夜班,趁在此上网的于某熟睡之机,将其手机盗走的犯罪事实。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2789,65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康某利用任某网吧网管之便,秘密窃取公民私有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当庭认罪、悔罪,赃物被起出后返还给被害人,未给被害人造成损失,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俗话说家贼难防,谁能想到窃贼就是曾在这家网吧供职的网管。此案中的康某身为网管没有承担起管理网吧的责任,却趁上网人熟睡时实施盗窃,最终落了个盗贼下场。所以,包夜上网既花钱又伤身,稍有不慎,财物还可能被盗,还是少上为妙。在此,提醒广大朋友们在网吧内上网时,提高防范意识,在公共场所看管好自己的财物,以免被盗。一要注意随身携带的钱包手机等财物不要放在电脑桌上,要放在口袋里装好;二要注意上网累了就及时回家休息,切莫在网吧里迷迷糊糊睡觉;三要注意周围的上网人员,对那些东张西望,在网吧内走来走去或者借故靠近自己的人要提高警惕。
为此赋诗点评:
二十应聘当网管,不尽职责想歪点;
趁人熟睡就下手,谁知一时起贪念;
要说这行不好干,每天死守值夜班;
想捞外快没处使,只好自己找方便;
提醒网友要夜战,必须管好物和钱;
轻易不要漏炫富,否则被人搭上眼;
奉劝网吧要严管,验好身份再让玩;
安好监控防被盗,提高警惕防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