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执行信息公开 困境企业司法挽救

 

两名老赖拒执 被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发布时间:2016-11-08 08:40:02


    案件执行被称为是“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实现。长期以来,被执行人“瞒天过海”“金蝉脱壳”,使得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生效裁判文书变成一纸空文。近日,海伦市法院执行局积极响应最高院彻底解决执行难的有关精神,加大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依法对两名涉嫌拒执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两名被执行人均涉嫌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这是该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首例涉嫌“拒执罪”案件。标志着海伦市法院集中打击拒不执行犯罪行动帷幕拉开,以威慑具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也为“老赖”敲响了警钟。

    据悉,2012年6月,刘某、谢某以做工程为由向赵某借款15万元,在还款期限到达后,刘某、谢某多次以种种借口推脱,2015年5月赵某无奈向海伦市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刘某、谢某共同承担该笔债务。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刘某、谢某却迟迟不主动履行。然而,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严格按照程序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经查明,被执行人均具有履行能力,执行人员多次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仍然藐视法律,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刘某为逃避执行,竟将名下房产低价变卖,收款后仍不履行。因刘某长期行踪不定,执行陷入了瓶颈。同案,被执行人谢某在法院判决承担该笔债务后,仍不履行,2016年6月7日法院采取拘留强制措施,仍然不履行,致使案件执行落空。2015年9月19日依法将刘某、谢某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两人仍不出现。鉴于刘某、谢某沈某无正当理由长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刘某在法院执行期间存在故意藏匿、转移财产的嫌疑,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至此法院依法将其移送至公安机关。目前,该案正在侦查阶段。

    据了解,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