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焦某为了“抽头渔利赚钱快”,借用他人车库,设赌局组织多人赌博,从中“抽头”六千余元,却不知“聪明”行为已触犯法律红线。被海伦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经查明,2013年9月14日、15日晚上,焦某为牟取经济利益,借用张某在海伦市静鑫家园小区的车库,设赌局组织参赌人员杨某、申某、周某、赵某等人赌博,焦某找来杨某、杨某某二人为帮手,先后设“牌九”赌局两场,赌注100元,上不封顶,庄家带拦注的方式进行赌博。由杨某坐庄,杨某照管,其他参赌人员押注。每场赌资均在5万元以上,两场赌局参赌人员累计30余人次,焦某在两场赌局中,按二十抽一的方法从中抽头获利6000余元。9月15日晚19时20分,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在海伦市静鑫家园小区的车库将焦某等十余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焦某以营利为目的,设局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600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焦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焦某主动缴纳罚金,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审理鉴于被告人焦某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缓刑并无重大不良影响,遂以赌博罪判处被告人焦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