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执行信息公开 困境企业司法挽救

 

一男子合同诈骗20万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12-24 09:09:20


   为骗取钱款,王某竟炮制虚假的修路工程、工程路段,提供伪造的房产证,骗得韩某现金20万元。海伦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犯有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

   王某系海伦市人。2002年10月28日,因诈骗被大庆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三年,2005年1月14日被解除劳动教养。不思悔改的他,又以同样的手法骗得人们的信任。2012年12月份,王某的朋友王某某给其打电话,让王某帮助找点修路的活,此时,王某便产生了诈骗的想法。次日,王某便给王某某打电话谎称,通过其老叔帮助联系到了兰西县修12.8公里道路工程。王某要抽取60万元,王某某表示同意。五天后王某将王某某、孔某、费某和韩某领到兰西县北安村一处土路勘查了现场,王某谎称就修此路段。看完后,王某告诉韩某,这段路是通过其叔叔包下来的,你要想干得先交20万元管理费。韩某信以为真,便答应修此路段。几天后,韩某找到王某商量要干此工程的事由,交管理费需要王某提交担保物抵押。王某便从海伦市居民马某处借了一栋别墅住几天,并办理了该别墅假房照。用此假房照作抵押,2013年1月17日双方签订了工程建筑承包补充协议,骗的韩某20万元的抵押金。得手后,孔某从此20万元中拿走好处费7万元,王某某拿走1万元,余款被王某部分挥霍后潜逃。

   就在韩某等待开工时,却发现王某已经不见了人影,任凭韩某怎么联系都联系不到。2013年6月24日16时许,韩某逐渐发现了其中的“猫腻”并向警方报案。2013年7月20日,王某在辽宁省大连市劳动公园东门被抓获。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9万元返还给韩某。

   法院认为,王某在与韩某签订工程建筑承包补充协议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固定资产所有权属真相,提供伪造的房产证件,骗取韩某现金20万元,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据有关法律,海伦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