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影中速度可以燃烧激情,但在现实中,在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则可能要背上刑事法律后果。近日,海伦市法院审理首例追逐竞驶型危险驾驶罪案例,两人驾车在公路上追逐竞驶,引发“飙车”而发生碰撞,导致无辜群众二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和财产损失。被告人潘某和冯某均被判犯危险驾驶罪,分获拘役6个月和5个月,缓刑1年,并各被处罚金5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冯某与潘某同系一个乡的农民,两人比较熟悉,加上潘某与冯某的妻子有暧昧关系,冯某与潘某相互产生敌意。2015年10月5日8时许,冯某与妻子驾驶本田车前往双鸭山市,沿鸡讷公路由西行驶到海伦市永和乡境内时,潘某驾驶奔驰车从后面赶上,并超越冯某的车后用车别冯某的车,冯某也不甘示弱,驾车超越潘某的车后,也用车别潘某的车,二人驾车在公路上相互追逐、超越、挡、别等手段,在追逐过程中,两车发生几次刮碰,当两车行驶到鸡讷公路560.95公里处时,两车相撞,车辆失控,潘某的车旋转侧滑到对向车道,与对向王某驾驶微型面包车相撞,事故造成三车受损,造成王某轻微伤和车内的初某、王某某轻伤。经价格部门鉴定,王某驾驶微型面包车车损价值44720.00元,冯某驾驶本田车车损价值15 865.00元,潘某驾驶奔驰车车损价值7550.56元。交警部门认定,潘某、冯某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未按造作规范安全驾驶车辆,造成事故,双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初某、王某某无责任。潘某、冯某于2015年10月5日被公安机关在医院抓获。2016年9月28日冯某于王某、初某、王某某达成和解协议,冯某一次性赔偿王某、初某、王某某紧急损失10万元,王某、初某、王某某对冯某予以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某、冯某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追逐竞驶,相互超越、挡、别,造成交通事故,致2人轻伤1人轻微伤和财产损失的后果,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惩处。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构成危险驾驶罪。所谓追逐竞驶,就是所谓“飙车”,指行为人以赌博竞技或者追求刺激等为目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高速行驶、违法超车等行为。至于是否情节恶劣,应从追逐竞驶超速情况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方面进行认定。市民勿为寻求刺激以身试法。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并不是一种放任或直接故意,其不希望发生这样的后果,仅仅出于因私人恩怨不忿的目的而驾车追逐另一方,继而通过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方法别挤对方车辆,造成对方车辆侧翻继而引发交通事故,符合追逐竞驶情形的危险驾驶罪的立法原意。这起案例希望对驾驶员朋友起到警示作用。
为此赋诗点评:
两人因女起恩怨,驾车巧遇在道前;
公路追逐和竞驶,相互飙车互追赶;
车辆失控都不管,造成侧滑又旋转;
对向车辆人受损,危险驾驶惩处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