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一小伙在饭店吃饭时,因为多看邻桌几眼,尽然被邻桌用刀扎伤。近日,海伦市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6年1月3日18时许,赵某与朋友在海伦一麻辣烫饭店内吃饭,在选食材时,不由得抬起头多看了李某两眼。没等赵某回过神来,李某突然传来“你瞅啥”的一声断喝。赵某被吓了一跳说“瞅你咋的,在饭店扫你一眼不行啊。”李某说:“就不行。”李某迎头就给了赵某一拳,赵某也上前打李某。二人厮打在一起。在厮打过程中,李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卡簧刀照赵某腹部就是一刀。后被饭店服务员拉开,李某扎伤赵某后便迅速离开。饭店老板报警。经鉴定,赵某伤情属重伤二级,九级伤残。
经侦查,李某于2016年4月22日被公安机关在海伦某食杂店抓获。在审理中,李某与赵某达成赔偿协议。
经了解,扎人的李某傍晚是跟前妻田某及子一起来饭店吃饭的,因赵某一直盯着李某看,李某平日里最讨厌别人看自己,看到赵某频频回头看自己,瞬间火冒三丈,怒意大发就与赵某打了起来。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因他人看了一眼,顿起怒气,持刀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重伤二级,九级伤残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目前法院审理的多起故意伤害案件,起初口角后打架,打架的起因并不复杂,大多属于“咽不下这口气,逞一时之勇”的偶发事件,但造成的损失却无法估量。办案人分析后晒出了一份“打架成本”。“打架成本”内容包括“轻微伤打架直接成本=5至15天拘留+500至1000元罚款+至少1000元医药费”。“轻伤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经济赔偿+开除公职+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法官提醒:让一分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市民在公开场合要保持冷静,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就动手,尽可能做到文明言行,互相谦让。
为此赋诗点评:
小伙领妻儿吃饭,却被他人盯着看;
激怒小伙问瞅啥,二人口角急了眼;
相互厮打动大拳,小伙抽刀扎肚腩;
造成伤者九级残,违法犯罪进牢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