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8岁的张某,靠蹬三轮为生已经10多年了,本来,只要勤勤恳恳做生意,维持生计应该是不成问题的,但是,鬼迷心窍的他,趁旅客下车之时,将旅客手包盗走。近日,海伦市法院公开审理这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2016年9月4日15时许,张某踩着人力三轮车,四处寻找旅客拉活,当车蹬到海伦市客运站时,正好从加格达奇开往海伦的客车停在客运站下旅客,胡某、赵某夫妇乘坐此车刚好下车,二人下车从客车侧箱拿行李时,张某看到胡某下车时随手将装有一个手包的方便袋放在地上,他上前趁人不注意,将胡某的钱包盗走,迅速离开现场。盗得包内装有现金6100元,智能手机一部、身份证等物品。经鉴定,手机价值519.35元,手机壳价值1元,手包价值10元。胡某、赵某夫妇发现方便袋不见了,立即报警。经侦查,调取监控锁定张某所为,公安机关组织警力实施抓捕,于2016年10月14日将张某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庭审中认罪、悔罪,案发后返还全部赃款,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以案说法】此案是一起临时起意的盗窃案,也能看到58岁的张某家境并不富裕,靠蹬三轮为生,可是,他为了一点私利,在金钱的诱惑下,丧失理性,在大白天大庭广众面前盗窃,万没想到,他的一举一动被监控抓个正着。法官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不管乘车下车,都要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记得乘车下车人都不要把贵重物品离开身边。以防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