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法院民二庭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作者:冯国春 张艳红 发布时间:2017-03-02 15:19:39
海伦市法院民二庭组织全庭人员学习规定
副庭长韩激光结合具体案例讲解法条的适用
在学习上大家畅所欲言交流经验
3月2日下午,海伦市法院民二庭为了全面理解掌握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在实践中准确适用,组织全体法官、审判辅助人员逐条学习该司法解释的内容。一是由经验丰富的法官结合具体案例讲解法条的适用;二是对实践中与此次司法解释规定不符之处予以梳理规范;三是对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难点进行了总结。大家结合自身体会交流了学习心得。
该规定共33条,从民间借贷的定义、案件的受理和管辖、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互联网借贷平台的责任等十个方面对民间借贷类案件的审理予以规范,该规定已于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通过此次学习交流使全体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基本掌握了新司法解释的精神,调动了全体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自学的积极性,为下一步实践中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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