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钱收购西瓜发家致富无可厚非,可是若把西瓜钱被人骗走,“麻烦”就大了。家住吉林省农安县头道沟村村民郑某就是被朋友骗走2万元收购西瓜款,报案后,公安机关经侦查将徐某抓获,并为郑某追回被骗的西瓜损失款。海伦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擅自将西瓜骗走的案件。被告人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家住吉林省农安县头道沟村村民郑某通过朋友王某结识了家住永富乡某村的徐某(系王某大舅哥),两人一来二去相处的很好,郑某便把徐某当成亲哥们对待,凡是有什么事便找徐某来帮忙。徐某也不在话下,便取得了郑某的信任。去年8月20日,郑某找到徐某让其帮助在海伦市收购西瓜,徐某便答应郑某,在永富乡真理村帮助郑某以每市斤0.42元收购西瓜,共收购西瓜3.6万斤,8月21日,徐某帮助郑某在望奎县雇一辆货车将西瓜装上车欲销往山东省烟台市,运输事项均由徐某办理,郑某给徐某劳务费700元,徐某因得钱太少,在签订运输协议时,便产生私下将该车西瓜卖掉占为己有的想法,并在协议书货主信息栏里填上自己的名字,电话栏里填上自己的手机号码。在货车司机满载3.6万斤西瓜的货车驶向烟台市途中,徐某给货车司机打电话,让其将车停在大连高速路口,等徐某到后再走。徐某赶到后,让司机将车开到大连旅顺农贸市场,将西瓜卸下以每斤0.30元价格卖掉。按照正常速度,第二天早晨应到达目的地,但翌日早晨郑某并未收到货。放心不下的郑某打电话联系驾驶员询问情况,驾驶员告诉郑某,西瓜被徐某在旅顺卸车卖掉。8月23日,在郑某察觉追问徐某,徐某以西瓜要烂了,以每斤0.45元卖的等理由欺骗郑某,郑某再次联系徐某,发现徐某已关机无法找到,顿感情况不妙,立即到海伦市公安局报案。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立即展开侦查,对货车和司机进行排查,确认了徐某的相貌。经侦查,于8月25日早7时许,公安机关在哈市高速瓦盆窑收费站口从大连至哈市的长途客车上将徐某抓获,并押解回海伦。然而,被骗的3.6万斤西瓜被他们贱卖给当地的瓜贩,仅获赃款1万余元。徐某被抓捕归案后,将西瓜损失款2万元全部返还给郑某。
法官寄语:在我们乡间,很流行一句俗话,叫做“贪小便宜吃大亏”。意即告诉人们,不要因小失大;只顾眼前,不顾长远;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村里自没有什么学问高深的人,但这句包涵深刻哲理的朴素的乡间俚语,却深深嵌入了普通百姓的心底,成为人们日常的为人处世的行为规范之一。谁若是因小蝇头小利而闹出了笑话,那人的损失不单是经济上的,更有名誉上的。若某人总是这样为人处事,于是则不免被大家诟病,被人在背后戳脊梁骨。
印象中,似乎从我刚刚记事起,大人们时不常的拿这句话来告戒我们,甚至教训我们。尤其是我们面对比较困难的事情,想偷懒、耍滑、搞小聪明,想占点小便宜的时候,每每会拿这句话来提醒我们和教育我们。明明确确地告诉我们做人做事要实实在在,不得偷奸耍滑,胡乱对付、应付;告诉我们抬头三尺有神灵,骗来骗去只能欺骗自己,而欺骗不了别人;只能欺骗一时,却不能欺骗一世。聪明反被聪明误,算来算去算自己,到头来吃亏受损失的只能是你自己。被告人徐某不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吗?
话虽这样说,但是,现实生活中,却有许多“聪明人”掩耳盗铃,干出一桩又一桩令人啼笑皆非的傻事蠢事来。到头来,声名扫地,害人害己,贻笑大方。从这件案例上,让我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真的是贪小便宜吃大亏啊。
人间正道是沧桑!一切想投机取巧,瞒天过海的人和事,最终必然逃脱不了可耻的命运与下场。做人做事应该胸襟坦荡,光明正大,被告人徐某只为了几分的小便宜,不但耽误名声扫地,还要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教训可谓惨痛。真是应了我们乡间的那句俗话:
贪小便宜吃大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