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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乔迁宴席酿惨剧 父亲酒后伤人致死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2-24 14:16:56


    内容提要:父亲为庆贺女儿乔迁之喜,邀请好友来“温居”本是件高兴的事儿,但在某镇的男子闻某却因在酒后与村民发生冲突,将其抡倒后致死。

    父亲为庆贺女儿乔迁之喜,邀请好友来“温居”本是件高兴的事儿,但在某镇的男子闻某却因在酒后与村民发生冲突,将其抡倒后致死。海伦市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闻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同时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10万元。

    闻某是某乡下人,以种地为生。2013年1月27日下午,闻某的女儿在镇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进行乔迁新居,便邀请了好多亲朋好友在镇里某饭店摆酒席招待。闻某和村民曹某到场参加并在席间开怀畅饮,把酒言欢,当日13时许,酒席散去,只剩下闻某和村民曹某,闻某便招呼曹某离开。曹某起身跟着闻某走到该饭店门口时,便把闻某的胳膊抱住,旨意闻某找车给送回家,闻某借着酒劲质问曹某,“你是谁呀,让我找车送你?” 遭到闻某的拒绝。曹某也没分说回敬了闻某几句,闻某听后十分气愤,并让曹某放开抱着胳膊的手,闻某为了挣脱曹某,一把将曹某抡倒在地。闻某起身后用脚踢踹曹某大腿一脚,而后,闻某看着倒在地上的曹某口吐白沫,闻某酒醒了一半,在村民的帮助下赶紧将曹某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因曹某突发脑溢血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曹某系生前高血压致左侧大脑内囊出血破溃至左脑室死亡。剧烈运动、情绪激动为诱因,可诱发高血压致脑出血。

    案件发生后,闻某与曹某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0万元。

    同年2月1日,闻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所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闻某明知被害人患有高血压病,在被害人抱住其胳膊时未能合理摆脱,仍用力将其抡倒,最终导致被害人突发脑溢血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予惩处。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依法从轻处罚。

    法官评语:小不忍则乱大谋

    这是一篇有关小不忍则乱大谋的案例,希望对您能有帮助。

    所谓的忍耐和愤怒:是造福和招祸的一个重要关口。忍是“心字头上一把刀”,表示如果不忍,就会招来灾祸。每个人来到世上后,都会遇到许多不顺心、不如意的事,甚至还会碰到被冤枉、被欺负的事,在此关头是忍还是怒,可能在这短暂的时间内就能决定你的祸福。有的人,为了一些一些鸡毛蒜皮的事而发生口角之争,互不相让,以至大吵大闹,进而大打出手,结果往往造成两败俱伤。有的为了一件小事发生争执,闹出了人命案子,死的一方肯定会阴魂不散,而另一方则要“致死人偿命”。由此可见,忍是多么的重要。古人云“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说白了,忍让,实际上就是让时间、让事实来表白自己。它能够摆脱相互之间无原则的纠缠和不必要的争吵。就像被告人闻某如果要是把被害人曹某用车送回家,也不至于会让被害人曹某命丧黄泉。
    所以说:“忍让者,忍耐也,谦让也。”一般来说,社交过程中如果产生什么矛盾的话,双方可能都有责任,但作为当事人,如能主动地“礼让三分”,多找自己的原因,就能云消雾散,和好如初。
    据说清代中期有个“六尺巷”的故事。当朝宰相张英与一位姓叶的侍郎都是安徽桐城人。两家毗邻而居,都要起房造屋,因地皮发生了争执。张老夫人便修书北京,让张英出面干预。宰相到底见识不凡,看罢来信写上一首打油诗劝导张夫人:“千里家书只为墙,再让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张母见书明理,马上将墙主动退后三尺;叶家见此,深感惭愧,也把墙让后三尺。因此,张叶两家的院墙之间,形成了六尺宽的巷子,成了有名的“六尺巷”。
    其实,忍让是一种美德。朋友的误解,亲人的错怪,流言制造的是非,讹传导致的轻信……此时恼怒不会春天化雨,生气无助雾散云消,只有一时的忍让才能帮助你恢复应有的形象,得到公允的评价和赞美。这种忍,不是性格软弱,忍气吞声、含泪度日之举,而是高明人的一种谋略,是为人处世的上上之策。被告人闻某酒后不就是忍让度不够吗?其结果是很好的一桩乔迁之喜的喜事却变成了一件抹不去的丧事。为此,奉劝被告人闻某你长点心眼吧!也警示那些好冲动的人记住这样的教训,换来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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