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妻子与他人有染愤然与之离婚,而后对第三者怀恨在心,起意报复。趁第三者来到自家调料店喝酒说和时,从调料店展柜中拿出一把剔骨尖刀,用剔骨尖刀将第三者扎成重伤。近日,海伦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佟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佟某与阿芬本系恩爱夫妻,二人育有女儿,因经营婚姻不善,阿芬出轨。佟某感觉自己被戴上绿帽子并向阿芬提出离婚,阿芬便与王某走在一起而同居,心不甘的佟某多次以孩子抚养为名打电话骚扰阿芬,请求复婚,都遭拒绝。被人戴绿帽子的事情,让佟某整晚睡不着觉,感觉走到哪都有人对其指指点点。想到自己的家庭被弄的支离破碎,而此事的始作俑者王某却“逍遥法外”,于是有了找其讨个说法的念头。事也凑巧,王某与阿芬商量要找佟某好好聊聊,解决以前不愉快的事。2016年9月2日,王某打电话给佟某要求见面好好谈谈,佟某表示同意。当日20时许,王某带着阿芬买来饭菜来到佟某在某镇经营的调料店,王某与佟某在一起边喝酒边聊天,二人喝了一瓶白酒后,佟某始终没转过弯来,对王某怀恨在心,一直伺机报复,这下机会来了。于是,佟某起身到调料店的展柜中拿出一把剔骨尖刀欲扎王某,王某见状迅速跑出调料店,佟某在后面追,追上后,用剔骨尖刀扎王某腹部两刀后逃跑。将王某脾脏、肾脏扎伤。经法医鉴定,王某伤情程度属重伤二级,七级残。
后佟某迫于压力,于2016年9月26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赔偿了王某的经济损失,并为自己化解矛盾不当而后悔不已。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佟某因感情纠葛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佟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但鉴于佟某案发后就本案民事部分已赔偿被害人3万元,取得了被害人人的谅解,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以案说法】爱情,好神圣的字眼;婚姻,好美丽的词语。从此案例不难看出,妻子出轨了,跟别的男人好上了,也就是所说的第三者。第三者是社会的产物,也是夫妻生活不和谐的产物,她是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的一个复合。很显然,外部因素指丈夫,而内部因素指妻子,而第三者实际上也代表夫妻两人之间矛盾的人格化。广义上讲应该当事双方以外的人的人参与其中都叫第三者,大多特指插足于他人家庭,跟夫妇中的一方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的人。就是有两个人是男女朋友关系,有个人喜欢上他们其中一人,并有了一定暧昧关系,在他们没有正式分手前,后来的人就是第三者,不管是他们其中哪一个脚踏两只船只要他们没有分手,后来的那个人就是第三者,出现第三者应该说男女双方都有责任的。缺少沟通是主要原因。法律上含义是置传统婚姻家庭观念于不顾,凭自己个人喜好,肆意侵犯他人家庭,直到拆散他人家庭的人;第三者在学术定义是通奸姘居的行为;第三者在民间称呼为“小三”、狐狸精(意思像狐狸那样迷惑男性的女性)、邪花。感情上,第三者定义不仅破坏别人家庭的人,还包含介入别人恋情的人。妻子出轨有违伦理道德,应当受到谴责,但是丈夫以伤人这样的极端方式报复,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等待佟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为此赋诗点评:
妻子出轨跟别人,戴上绿帽恨在心;
愤然与妻离了婚,蓄意报复第三人;
骚扰前妻要复婚,情敌预约来谈心;
白酒下肚起怒火,操刀扎向坏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