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伦市法院始终把与人大代表联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力度,坚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保持密切联系,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指导”的观念,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接受人大监督,尤其省级以上代表委员,经常进行走访,定期邀请视察法院工作、来院进行座谈、旁听庭审。使各项工作在人大和政协的理解、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和辖区各级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今年2月20日,在海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薛奎院长所作的工作报告获得与会代表的一致通过。
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注重走访,征求意见和建议,促进法院工作水平的提高。院领导结合办案经常深入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法官与人大代表委员结对联系活动中,制定和完善了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定点包片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形成制度。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电话联系等形式,征求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着力倾听对社会关注案件的处理意见。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向代表委员们汇报工作的同时,认真听取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评价和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聘请代表委员为法院工作的监督员,定期收集情况。在历年“两会”召开期间,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分赴各代表团听取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审议。对于通过各种形式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疏理分类,细化分解,责任到人,提出整改时限,分别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向代表反馈结果。今年,海伦市法院利用法官进基层活动开展的有力时机,多次深入到各乡镇基层代表所在村,和代表面对面的交流,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是注重联络,把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全院认真执行所制定的《与人大代表联络制度》狠抓落实,把代表联络工作与审判工作一起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实行代表联络工作一把手责任制,院长带头开展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主持召开代表座谈会等联络工作。设立代表联络办公室,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对全院的代表联络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协调和指导。同时,并在乡镇人大代表委员中聘请人民陪审员,成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要求凡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均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今年初到现在陪审员参加陪审的案件达100余件,较好的发挥了陪审员即是陪审员又是监督员的作用。与此同时,坚持每月向人大通报法院工作情况,按时报送《人大代表联络通讯》和《法院信息》。
三是注重汇报,使人大代表委员全方位了解法院工作。在落实重大事项、重要工作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对法院开展的重大司法活动,坚持向人大专题报告和信息通报,介绍审判、队伍和法院管理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对院重大改革举措事先征求人大常委会意见,对代表的议案及时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如去年7月27日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深入该院就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调研,院长薛奎详细介绍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同时,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法院组织开展的“案件观摩”活动,代表们通过旁听案件对法官的庭审进行评价。
四是注重落实,办理好每一个意见、建议和代表关注的案件。代表的意见、建议和关注的案件,由代表联络工作督办室单独进行登记记录,提出拟办意见,经院长批示后,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个人,主管副院长进行督查督办,限期办理。承办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长必须与代表见面,详细汇报办理情况和结果。由于联络工作经常化,沟通及时有效,我院各项工作得到代表委员的高度肯定和赞扬,从而得到全社会的认可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