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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法院全力推进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发布时间:2017-05-12 19:41:51


海伦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关生向海伦市林业局局长全志远说明出庭应诉相关法律规定和通知要求

海伦市法院行政庭庭长张权向海伦市林业局副局长汪占生送达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

海伦市林业局副局长汪占生在送达回证上签字


   海伦市法院为了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的要求,高度重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根据《行政诉讼法》关于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规定和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意见,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2017年5月8日,海伦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关生,行政庭庭长张权,行政庭法官助理王雪到海伦市林业局送达出庭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常务副院长关生同志向林业局局长全志远同志讲明了出庭应诉相关法律规定和通知要求,说明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海伦市法院全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确保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的目标,切实杜绝“告官不见官”,进一步促进官民矛盾的有效化解,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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