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伦市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周某在家与被害人何某发生争执,并持刀将何某刺伤,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二年。
周某今年50岁,2015年4月12日9时许,周某在家里与何某因一点小事发生激烈的争吵,经人劝阻后各自离开。当时14时许,何某在本村毛某家帮忙扣大棚,此时,周某亦来到毛某家帮忙,二人见面后再次发生争吵,何某将周某的摩托车拽到,周某十分气愤,便从摩托车座下面拿出一把尖刀将何某右侧胯部刺伤,周某将何某刺伤后便逃往外地。经法医鉴定何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2017年4月2日,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周某与何某达成和解协议,周某赔偿何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5万元,取得何某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被害人在事件起因和危害结果的发生均存在一定的过错,被告人周某自愿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经济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对其减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以案说法】在我国,亲属二字早载于古代典籍。《礼记·大传》谓:“亲者,属也”。亲属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上的亲属仅仅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人们之间因血缘而形成的关系。广义的亲属是指因血缘、婚姻或收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有的国家的学者对亲属的理解介乎广义与狭义之间。如何处理近亲属间人身伤害纠纷。
1、近亲属间人身伤害纠纷特点
(1)妯娌、姑嫂、叔嫂、兄弟间伤害较多。妯娌、姑嫂、叔嫂间因姻亲而生活在一起,常因家务琐事产生矛盾引起伤害,据统计,此种伤害约占近亲属伤害案件的40%。
(2)案件反诉率高。近亲属间发生争斗时,夫妻、子女共参与,且互不认输,造成双方伤害,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另一方往往提出反诉。
(3)赔偿问题难以调解。伤害各方平时因家务琐事积怨较深,伤害发生后,双方为争气互不让步,且难以达成赔偿调解协议。
(4)双方积怨较深,如果处理不好将进一步引发矛盾激化。
2、避免或减少近亲属伤害纠纷的对策
(1)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道德观念法制意识。根据农村实际,采取建立法制宣传点,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建立巡回办案点对赡养、伤害等类型案件在涉案村里开庭、宣判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一旦出现问题,要通过正当途解决,决不可凭感情、义气用事,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
(2)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争创“文明村、文明户,做文明人”活动,树立遵纪守法,健康向上、积极进取、友爱互助的良好社会风气,提高全民的整体素质。
(3)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在全社会开展好媳妇、好家庭评选活动,树立团结友爱、相互谦让、尊老爱幼的良好的社会风气,提高家庭生活质量。
(4)加强基础组织建设,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加强对基层组织的建设和管理,使其真正成为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的前沿陈地,在有暴力、伤害倾向的近亲属间多做调解说服工作,一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出面解决,将矛盾化解到最小。
此案“因处事不冷静,不但没把事情解决好,反而落下这结果,真是得不偿失。”周某对扎伤何某一事感到很懊悔。
为此赋诗点评:
亲属琐事引争吵,愤然离去把气消;
何某帮人扣大棚,心情愉悦乐逍遥;
周某骑车也赶到,二人见面又争吵;
何某将车给拽到,惹恼周某就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