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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男先盗窃后强奸 数罪并罚而被重判

  发布时间:2017-07-14 15:24:22


    斗大字不识几个,没有工作,在第一次作案后,乡下恶男孙某像上瘾一样,走上盗窃、强奸的不归路。最终被告人孙某因犯盗窃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被海伦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5万元,落得个锒铛入狱的下场。

    不学无术的孙某,今年刚满17岁,在乡下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的他,感到打工辛苦还挣不来钱,便产生了不劳而获的想法—盗窃。2016年12月16日11时许,窜入海伦市兴隆大家庭商场六楼仓库内,盗得A4纸4箱、B5纸9箱;18日13时许,又盗得商场培训书318套,盗窃后将赃物卖至某废品收购站,获赃款510元被其挥霍。19日11时许,再次窜入海伦市兴隆大家庭商场盗窃时,被商场保安人员抓获。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17 560元,案发后,商场培训书318套已返还失主。

    可是,不吸取教训的他,胆子越来越大了,又实施了新的犯罪。2017年3月8日凌晨1时许,孙某与相识一天的阿花约见后,为防止阿花离开,将手机控制在自己手里,迫使阿花随孙某来到海伦市兴隆大家庭某网吧内,晚上11时多,孙某以给阿花手机充电为由,将阿花带至某旅店,并对阿花进行动手动脚。阿花在反抗的情况下,孙某打了阿花面部一巴掌,腹部一拳,迫使阿花就范,孙某强行与阿花发生性关系4次,并用阿华的手机拍下裸照发到自己的手机上。14时许,阿花趁孙某在卫生间玩手机时离开旅店。3月9日17时许,孙某给阿花送手机时,要求阿花跟他走,阿花不同意并数次逃离,遭到孙某殴打,并以阿花裸照发到网上相威胁,迫使阿花与孙某来到某网吧,阿华再次逃离时遭到孙某再次殴打。孙某恶狠狠地说:“你不要喊,我手上有十几条人命。”一听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徒,阿花吓得不敢吱一声。谁知,孙某不但没有放走少女的意思,还要姑娘陪他过夜。可怜的女孩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只能被孙某带到附近的某旅店,通过语言威胁,再次与阿花多次发生两性关系。

    经侦查,被告人孙某于2017年3月12日被公安机关在其家中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孙某违背被害人的意志,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强行与少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根据被告人孙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以案说法】此案说明了什么?一个小小的年纪就不学无术,刚刚走上社会就成了社会上的罪人,只得感叹!说明从小家庭教育有关,缺乏严格管理。家庭教育,是指一个人在家庭这个特殊社会结构中所受的教育,一般指一个人从出生到自己组成家庭之前所受到的来自家庭各方面的影响,包括有意识的知识传授、道德教育和有意识的家庭生活氛围的陶冶。按照传统观念,家庭教育是在家庭生活中,由家长(其中首先是父母)对其子女实施的教育。而孙某的缺失,就是教育,从小没念多少书就辍学了,十来岁就流入社会,沾染了一些恶习,与社会上的小青年鬼混在一起,整天吃喝玩乐不亦乐乎,最终走上了盗窃的犯罪道路。

    为此赋诗点评:

    丧心病狂小色狼,孤独寂寞不自强;

    吃喝玩乐为自己,不想当年爹和娘;

    谁知你这个熊样,不是偷来就是强;

    自作自受被重判,羞愧人生进高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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