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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为谋生” 屡教不改“四进宫”

  发布时间:2017-08-10 14:47:20


    21岁,有人在象牙塔里渴求知识,有人在训练场上挥洒汗水,有人在边防线上守卫边疆,有人在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那一张张青春的面庞好似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闪耀着无限的光芒。然而,青春尚好,却总有人不懂珍惜。一个有着初中文化的90后阿啸,自甘堕落,因为盗窃三进三出牢房门,屡盗屡败,屡败屡战,年纪轻轻已经成为监狱的常客!但还是不知悔改, 2012年,阿啸因盗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14年,阿啸又因盗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2016年,阿啸再次盗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近日,盗窃成性的阿啸又因犯盗窃罪被海伦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时光荏苒,岁月匆匆。三进监狱的阿啸始终没有认识到,青春是一场单程的旅程,无法重来。2016年11月,出狱后的阿啸依然如故,整日无所事事,四处游荡,根本没想找正经工作。 11月末的一天晚上,阿啸看着马路上来来往往的电动车,再次动起了歪心思——重操旧业,偷电动车。于是,他窜至一小区内,看见一台红色电动车停放在车棚内。他便走上前查看,见四周没人,便蹑手蹑脚地果断上手,顺利得手后迅速离开,第二天,便将电动车以300元价格出售,所得赃款被其挥霍。经价格鉴定,这台电动车价值共计2520元。盗窃成瘾的阿啸在2017年1月2日凌晨,阿啸伙同他人窜至城内一家小卖店屋内,盗得现金80余元,各种香烟11条,挂面一箱,各种香肠20余根,方便面10余袋,听式啤酒三箱,饮料一箱,榨菜等物。后将所盗物品除自己用全部销赃得2000余元。经过鉴定,阿啸所盗窃的物品价值共计7640元。6月28日,阿啸计划再次盗窃时,被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阿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且阿啸具有犯罪前科,并属于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阿啸自愿认罪,部分返赃,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综合考虑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以案说法】阿啸成功开启了第四次监狱行。审判法官由此陷入了深思,青春尚好,奈何蹉跎?应该是阿啸的“三观”尽毁吧!审判法官想告诉阿啸两句话,一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心存侥幸,要铭记“伸手必被捉”的道理。二是生命苦短,回头是岸,只有心存敬畏,才能真正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为此赋诗点评:

    年龄虽小胆子大,青春尚好啥不怕;

    三进三出四进宫,却把监狱当成家;

    不懂珍惜青春娃,无思悔改又触法;

    毁掉自己不铭记,人生苦短败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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