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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中学生碰撞动怒气 一脚踢裂脾脏

  发布时间:2014-04-29 08:50:38


    两名没有宿怨、且品质优良的初二学生,仅为碰撞生口角,竟大动干戈。一学生的脾被另一同学一脚踢破裂而做了摘除手术。案发后,双方家长在司法所的调解下,在民事上达成一致,本来就贫困的被告人小鑫一家将背负18万元的债务,而且小鑫因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经海伦市检察院起诉,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八个月,缓刑四年,赔偿人民币18万元。

    17岁的小鑫是本市某中学初二学生,与小菲是同一个学校学生。2011年9月13日11时许,小鑫与小菲在学校组织劳动的过程中,因碰撞而发生口角,相互辱骂起来。小鑫顿觉没有面子,小鑫为了泄愤报复,告知同学徐某等人殴打小菲,午饭后,小鑫等人到永和中学附近一住宅楼处,让其同学将小菲找到该楼处。小菲等人到后,小鑫上前问小菲:“你为啥骂我。”小菲也没有愤小鑫,便说:“就骂你啦,愿咋地咋地。”小鑫更加恼羞成怒,冲上去对着小菲的腹部狠狠地踹了一脚,将小菲踹了很远,小菲当时也急了,上前来欲打小鑫未打着,小鑫见消费来打自己,又用脚踢小菲腹部,将小菲踢倒在地,还感觉不解气又找小菲腹部踢了数下,后扬长而去。小菲捂着左腰呻吟不止,在同学搀扶下,勉强到教室上课,期间,小菲实在坚持不住了,才向老师请假,老师并让同学将小菲送往医院。经诊断,小菲脾被踢破裂,须做摘除手术。第二天小菲手术后,小鑫的父母到医院看望小菲,并与小菲达成了赔偿协议,小鑫的家属赔偿小菲医疗等一切经济损失180 000元,同时,小菲不追究被告人小鑫的刑事及民事责任。后经法医鉴定:小菲腹腔内有血性液体渗出,腹腔内有血性液体约1000毫升,脾脏破裂,无法修补,行脾切除术。损伤程度属重伤,六级残。

    2013年12月24日,小鑫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海伦市检察院因为谢刚投案自首,又无逮捕必要,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下达了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小鑫当天被取保候审。

    这一脚对两个孩子的身心造成巨大压力,也同样改变了两个家庭的命运。尽管通情达理的双方父母在交涉中始终都非常理智,但因为脾破裂对免疫系统有影响,小菲家的母亲仍非常担心儿子将来的身体。而小鑫的家庭生活本来就不宽裕,这18万元的债务对于他们家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自从出事后,父亲便背井离乡到外打工,小鑫的母亲在法庭审判时,一再向法庭坦然的说,她希望能给儿子一次机会。

    法院判决后,小鑫悔恨地说,“我一脚踢掉18万元,代价实在是太大了,我要永远记住这个深刻的教训。”

    法官警示:同学打架好动手,一脚踢出十八万元。这个典型的案例对于中学生很有教育意义。现在的孩子个性都很强,在家里有父母呵护并没有暴露出来,但是一旦到学校,与同龄人相处便可能激化矛盾。另外,学校、家长也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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