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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起冲突 出手伤人法不容

  发布时间:2017-12-08 15:40:17


    都说“如今欠钱的都是大爷”,有这么一位“大爷”,欠钱不还还出手伤人,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近日,海伦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作案工具木把铁质单刃尖刀一把,予以没收。

    王某与李某原本是要好的哥们儿,因为王某欠李某2000元钱产生了口角,结果用尖刀把李某扎伤。2017年4月10日16时许,李某在海伦市海北镇某茶社见到酒后正在茶社打麻将的王某。李某便向王某索要欠款后,二人发生争吵并厮打,后被在场的人拉开,李某被茶社老板送回家中,王某回家路过李某经营的茶社对面的五金商店时,到商店买了一把剪刀。王某正好从商店出来遇见李某,二人相遇后,在某小区和某超市西侧通往二楼的楼道内又发生争吵辱骂和厮打。李某用铁锹打王某,王某用尖刀将李某胸部扎伤,李某的丈夫孙某看见自己的爱人被扎,上前去打王某,王某又将孙某扎伤。经法医鉴定,李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十级残;孙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王某于当日被公安机关在海伦镇某卫生院附近抓获。案发后,王某的家属与李某、孙某达成赔偿协议,王某赔偿李某、孙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谅解了王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二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庭审中认罪、悔罪,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持管制刀具伤害他人,酌情对其从重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以案说法】这是一起因欠债不还举刀扎伤人的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流传了千年的古语,可是偏有人欠债而又思想激进,欠债不还举刀扎伤人,结果他为此付出了沉痛代价。遂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对王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宣判后,王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为此赋诗点评:

    欠钱大爷不要脸,多年欠钱就不还;

    洋洋自得打麻将,债主碰见索要款;

    二话不说就急眼,争吵厮打不还钱;

    持刀扎伤俩债主,法不容情终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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