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同村相邻的两家,因夹板杖发生纠纷,却闹到法庭。海伦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两家矛盾,化干戈为玉帛。
赵某某和张某本是东西院的邻居,在建房时,两家之间原来隔着一条3米多宽的便道。2014年3月12日,赵某某家为使原有的板杖子拆掉,重新改建扩建,使得两家之间原来那条便道只剩下约1.5米宽。张某说:“我们一出门就看到一排板杖子,真的是‘添堵’。”本来关系密切的两家却因夹板杖问题引发矛盾。对此,张某多次找邻居赵某某交涉,但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在这场纠纷中,由于一直协商无果,在赵某某继续夹板杖子的时候,张某的妻子出面阻拦,然后和对方发生冲突,在村里领导的处理下,风波才暂时平息下来。可是,问题始终未能解决。赵某某还是继续施工,两人又因夹板杖子吵了起来,在争吵过程中,两人厮打在一起被邻居拉开。原本是邻里间小纠纷,但双方一直没有处理好。张某无奈将赵某某告上法庭,要求赵某某恢复原状,立即排除障碍。法庭受理后,亲自来到赵某某和张某家中,现场实地调查调解,并对两家纠纷之事依法依理进行讲解,经过调解两家达成了一致意见:一是赵某某家将板杖子自行拆除,还历史通行无阻之状况;二是两家相互赔礼道歉。
法官点评:邻里应以和为贵
相邻权是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如果张某认为赵某某家扩建板杖子的行为侵犯了其相邻权,可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七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的规定,要求赵某某家拆除板杖。
俗话说:“邻里好,赛金宝”。 又如“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邻里关系处得好,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就可以互为助手、互为依靠,对各家的生活、学习、工作都有益处;反之,邻里关系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街坊邻里的安定,而且还会败坏社会风气。邻里出现矛盾,要主动相让。让,不等于无能、不等于低人一等,而是体现一种宽容的胸怀、大度的风格、高尚的情操。邻里之争进一步则“狭路相逢”,退一步则“海阔天空”。邻里遇到一些矛盾纠纷时,双方都要礼让、谦让,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同时,要严以律己,主动承担责任,多作自我批评。只有这样,邻里方能和睦相处。 当然,邻里和谐,仅靠法律的约束是不够的,更需要居民们提高公德意识,加强自律,关爱他人。其实,处理邻里纠纷不是靠武力、拳头来解决的,它需要邻里之间相互理性、谦让,有矛盾纠纷双方相互协商解决,更需要大力倡导社会公德。从现实的生活中来看,大量的邻里纠纷,都是一些所谓“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发生的,但这些小事确实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被侵害一方固然可以通过投诉、诉讼来讨说法,但这必然会耗去当事双方大量精力、财力,还不一定能解决问题;双方消耗精力、陪了时间,造成心情不愉快;而且长此以往,邻里之间人与人会形成隔阂与冷漠更深,不利于社会风尚的整体和谐。如果邻里之间你不让我我不让你,就搞得像“敌人”一样了,这样做邻居十分糟糕。
在司法实践中,审判机关对于相邻关系都本着互利互便的原则处理,当事的相邻者更应以和为贵。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如果双方冲突升级,在肢体冲突中造成当事人轻伤的,将构成故意伤害罪。应防止小冲突升级导致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