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一男子与朋友在一拉面馆就餐时,与邻桌男发生口角,随后竟为泄愤尾随对方,手持镐把将其打伤。近日,海伦市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以被告人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7年6月30日凌晨,惠某等人在一拉面馆就餐时,由于同在拉面馆邻桌吃饭的葛某喝多酒,总是接惠某等人的话,还不停的骂人,双方发生口角,却引起惠某的不满情绪。当葛某用完餐后乘出租车离开时,惠某便开车尾随其后,当葛某行至某小区北大门西侧楼梯处,下车解手时,惠某趁葛某手持镐把猛击打葛某头部和背部,打伤葛某后驾车逃离,致葛某头部裂伤、右肾包膜下血肿。经鉴定:葛某伤情属轻伤二级,不构成伤残。
经侦查,惠某于2017年10月1日被公安机关在某旅店抓获。
另查明,在审理过程中,惠某的家属与葛某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惠某赔偿了葛某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葛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惠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惠某犯罪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同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以案说法】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喝酒本是助兴,但是过了量,往往在酒精的作用下神情亢奋、行为难控、冒险性强,引来一串“烦心”事。酒后时常会有和他人想法或者意见不一样的时候,甚至有可能会发生争吵,这时候我们要学会倾听,倾听他人的观点和看法;要学会调节自己的不良情绪。该案中的葛某不就是喝点小酒不知道姓啥了?导致饮酒过量,与邻桌发生口角,引起惠某不满而泄愤,开车尾随其后,持镐把将葛某打成轻伤,不但自己犯了罪,还赔偿葛某的经济损失。为此,遇事都要讲究忍让,要主动换位思考和退让,换个角度和思路,为他人着想,当彼此心平气和的时候,再说出彼此的原因,寻求双方的互相谅解,从而化解矛盾。
俗话说: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临近2018年元旦假日,亲戚朋友间聚会,喜欢喝几杯酒助兴,本是平常之事。但饮酒须有度,切莫在酒精的驱使下,放纵自己做出过激行为,否则触犯法律,就得不偿失了。
为此赋诗点评:
傻帽男与友聚餐,相互闲聊对话间;
邻桌男贪酒喝大,接话骂人无遮拦;
引起众友生不满,愤恨之余心不甘;
趁其酒后回家时,开车尾随在后边;
准备下车来解手,操起镐把就是干;
猛击头部和背部,造成伤害没致残;
驾车离去把罪犯,寻衅滋事进牢监;
赔了金钱又判刑,一时冲动太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