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执行信息公开 困境企业司法挽救

 

畜牧站长心贪念 虚报冒领死猪款

  发布时间:2014-08-07 15:53:25


    利用自己担任畜牧站站长的职务便利,贪污生猪检疫费,虚报生猪死亡补偿款,海伦市人民法院认定刘某犯贪污罪罪,由于刘某犯罪后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又系初犯、偶犯,并积极退赃,自愿认罪、悔罪,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50岁的刘某系某乡畜牧站站长。自201220143期间,受市畜牧局动检所的聘请,负责本乡的生猪死亡无害化处理的上报工作。在经手上报生猪养殖户、生猪死亡数量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报冒领手段,套取国家生猪养殖场死亡无害化处理补偿款41 760元。将其中生猪检疫费24 795元,饭费3 000元,车费2 800元,照相费2 450上缴动检所,余款8 715非法占为己有,用于个人开支。 

    法院认定,刘某利用职务便利,贪污生猪检疫费及生猪养殖场死亡无害化处理补偿款,构成了贪污罪, 由于刘某犯罪后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又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悔罪,且案发后积极退赃,应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警言:站长利用职权,多次套取国家补贴资金,而且全部毫不忌讳的落入自己口袋,如此贪污腐败的当职人员,不配做一个共产党员,他的恶行,足以让党给革职查办。在此,奉劝那些不安份守己的人,赶快收手吧!让如此败坏党的名声和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不法分子给与严办,让他所在位期间贪污的补贴资金如数的上缴国库。让我们真正的养殖户得到所应有的补助。坚信我们伟大的共产党领导,绝对不会放过一个滥用职权、中饱私囊的贪官污吏,也绝对不会冤枉任何一个为民办实事的好官。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