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政策是国家对低收入家庭进行救助的一项惠民措施,但却有不法分子瞄上了这样一个发财的捷径,冒充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或称低保局里有人,骗取信任,以给办低保为名进行诈骗。近日,海伦市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并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被告人郑某是海伦某村的农民,平时好逸恶劳,但又梦想着快速致富,便预谋以办低保骗钱财。2017年2月份,郑某与张女士通过微信结识,两人在攀谈中,郑某谎称自己低保局里有人,能帮助张女士及家人办理低保,骗取张女士的信任,先后给郑某1700元来帮助办低保。2017年4月初,张女士打电话问郑某低保办下来没有,郑某便让张女士到银行查一下银行卡里是否有钱,有钱就是办下来了。张女士到银行一查,发现存折里果真有16200元(实际是张女士儿子当兵补助款)。张女士给郑某打电话说:“卡里有钱。”郑某谎称是他告诉低保局将其经手办理的20余人的低保钱都打到张女士的卡里了。张女士信以为真,便同郑某一起来到银行将16200元取出,张女士将钱交给郑某,郑某给张女士退回1800元。并对张女士说:“这钱是一个季度的低保钱。”郑某共骗取张女士15900元。
过了一段时间,张女士与郑某联系,却手机关机联系不上了,张女士发现被骗后立即报案,公安机关于2017年12月13日在海伦市某家属楼将郑某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作为一名务农人员,明知自己没有办理低保能力,在别人向其提出办理低保要求时掩盖自己无能力办低保的真相,做出虚假承诺,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归案后,被告人郑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认罪、悔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以案说法】最低生活保障都是由困难家庭向所在街道办(村委会)提出申请,由街道办(村委会)讨论通过后,交相关部门进行复查,情况属实的交民政局或低保局,由民政局或低保局进行统一发放。办理低保没有任何手续费,民政局或低保局的工作人员也绝对不会单独到社区、村队为个别人办理低保。所以,农村低保骗术越来越猖獗,广大农民朋友务必先向村镇干部确认最新的政策信息。凡是遇到要交钱的骗术,一定捂紧钱包别理会。希望各位通知身边的亲友,谨防更多农民被骗去血汗钱。
为此赋诗点评:
好逸恶劳一农民,微信结识受害人;
谎称能帮办低保,取得受害人信任;
慷慨解囊献分文,上当受骗才是真;
误以儿子当兵款,拿出钱来欲平分;
骗取万元无音信,上当受骗真悔恨;
立即报案说情况,动用手段来技侦;
及时抓获骗钱人,没等美梦变成真;
落入法网进监狱,被判徒刑又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