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曾因在商场丢失了钱财和物品产生不满情绪,砸坏商场门玻璃,划坏门帘、台球案子台布和其他物品,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近日,海伦市法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赫某寻衅滋事一案,被告人赫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五个月。
经审理查明,赫某曾因在海伦市某商场丢失了钱财和物品,便产生不满情绪。 2017年10月29日中午12时许,赫某来到商场就想起钱财和物品丢失的事,便产生要报复商场。于是,便来到商场四楼台球桌前,用自带的刀片将9个台球案子的台布划坏,商场工作人员前去制止,赫某举着刀片不让靠前,后保卫科的人赶到将其制服,并带到公安机关处理。次日,赫某为了解气酒后又来到商场,趁人不备将一楼棉门帘用自带刀片划坏29幅,然后离开。同年10月31日凌晨,赫某又来到商场北门,用事先准备好的砖头砸正门玻璃几下,由于门玻璃厚没有砸坏,然后,又转至北侧门用砖头将门玻璃砸坏一块,迅速离开。同年11月1日凌晨4时许,赫某又来到商场用砖头将北侧2号门的玻璃砸坏。这2次都被监控视频抓拍。经鉴定:被损毁物品台球案子台布9张价值4 959元、棉门帘29幅价值6 150元、门斗玻璃2块价值820元,合计总价值12 029元。
经侦查,赫某于2018年1月15日被公安机关在商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赫某多次在公共场合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受刑罚处罚。被告人赫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中认罪、悔罪,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最终依法作出了以上判决。
【法官以案说法】很多人毁坏财物,可能就是为了泄愤,以为砸坏了东西,进行民事赔偿就可以了,其实不然,毁坏财物的行为很可能构成犯罪,最高可判7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本案中,被告人赫某在商场不慎把自己的财物丢失,进而情绪失控多次打砸商场财物。情节严重,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希望这一案例能警示大家,权利要依法维护,经营要诚实守信。
为此赋诗点评:
中年男子进商场,东西丢了很沮丧;
发泄不满欲报复,划坏台布没商量;
商场人员来阻挡,将其制服送公堂;
酒后感到不解气,再次割坏门帘挡;
凌晨又来到商场,砖头砸门玻璃窗;
怒火中烧而不减,再次砸坏门和窗;
监控视频有录像,抓个正着进班房;
公共场所寻滋事,被判徒刑泪汪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