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已成为了时下最热门的社交软件,而通过微信赚钱的方式也层出不穷。近日,海伦市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利用微信以“代办”信用卡的方式收取资料费,资料费到手后该男子便玩起了“消失”实施诈骗的案件。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为他人代办信用卡之机,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闵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经审理查明,家住东林乡某村38岁的闵某,是一个好逸恶劳好吃懒做的人,父母为他都操碎了心。在某一天,乘坐出租车时与张某相识,聊天时,两人聊得非常火热,好像相见恨晚似的,并互相加了微信。过了一段时间,张某因手头紧没钱花,便想着要办理信用卡可以套现,在微信上得知闵某能代办信用卡,紧接着他便联系闵某想为自己代办一张信用卡,闵某便答应给张某代办一张透支额度为2万元的光大银行信用卡,双方约定信用卡办成后,付给办卡中介透支额度15%的手续费和1100元的包装费及核实费,共计4100元,在办出信用卡后在卡内扣除。闵某通过中介将信用卡办出后并未交给张某,而是,动起了歪念,产生将卡内资金据为己有的想法。2017年11月28日闵某在市某手机店用给张某办理的光大银行炎黄信用卡分两次,通过POS机套现4100元和15899元(其中:4100元为约定的15%手续费和包装、核实费),事后,闵某得到钱后,将信用卡丢弃并将自己的手机号停机,便销声匿迹“失联”了。闵某所得赃款15899元用于偿还个人欠款及生活花销。直到张某突然在手机上看到短信,得知信用卡被他人冒用后,打电话给闵某时已联系不上,微信也被拉黑。此时,张某才知道自己被骗,慌忙报警。
经侦查,闵某于2017年12月8日被公安机关在某家属楼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为他人代办信用卡之机,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以案说法】现如今,信用卡的使用是越来越普遍了,在办理信用卡时,除了到银行直接办理外,也有许多市民会选择通过个人机构进行代办。而许多人在信用卡代办机构的选择上警惕性不强,给部分犯罪份子留下了可乘之机。法官提醒:办理信用卡尽量选择到银行直接办理,即使选择代办机构,也应多方核实其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授权,千万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办理信用卡一定要去正规渠道办卡,千万不要找什么代办机构,这十有八九都是骗人的,不少犯罪分子就是利用代办信用卡来骗钱,不过好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骗子也是有落网的时候。
还是那句话,办理信用卡要选择正规渠道,比如银行官网、银行授权合作网站或银行柜台等。
办理过信用卡的卡友都能看出来,以上案例有很大的漏洞,首先办理信用卡不会收取任何费用。而不法分子想尽了各种办法,编造了各种名义,向当事人索要费用。“不需要什么材料”、“大额度卡”、“包装费”、“佣金”、“激活费”,这些都是不法分子惯用的名词,只要记住办理信用卡不收取任何费用就对了。
为此赋诗点评:
农村小伙赶时髦,父母为他把心操;
乘车相识成朋友,互加微信把话唠;
朋友手头很紧俏,得知小伙办卡票;
联系为己办张卡,满口答应能办到;
通过中介卡拿到,动了歪心卡未交;
手机店内把费消,套现到手乐逍遥;
消声灭迹藏猫猫,偿还欠款自花销;
朋友联系失了联,慌忙报警抓进牢;
沉痛教训要记牢,办卡选择好渠道;
官网银行和柜台,个人代办不可靠;
法官提醒和支招,收取费用是编造;
十有八九是骗人,吃亏上当不得了;
一旦得手钱被盗,透支损失真不小;
上述案例可看出,万元钞票被人抛;
卡友千万卡护好,不要外借和卡号;
守口如瓶才是真,不给罪犯留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