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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摊吃饭生口角 故意伤害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8-04-20 13:50:50


    在涮串地摊吃饭,因话不投机发生争执,被人劝开后,男子竟然手持铺路砖块砸向被害人,致其重伤,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近日,海伦市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7年8月13日1时许,李某与妻子高某来到海伦市某涮串地摊吃饭,店老板安排坐在王某和陈某对面,四人在同一桌上吃饭。在吃饭聊天时,李某与王某话不投机,二人发生口角并互相争吵,双方被他人劝开。李某与妻子高某便回了家,走在家楼下后,李某让妻子高某上楼,自己独自返回涮串地摊店,在途经某超市门口时,捡起一块铺路砖便来到地摊前欲打王某,陈某和地摊老板娘未拦住,王某绕着一台白色轿车跑躲避李某,李某追上王某后,用手持铺路砖砸王某头部,将王某打倒在地,李某扔掉铺路砖逃离现场。经鉴定王某伤情属重伤二级,十级残。经侦查,李某于2017年8月13日被公安机关在其姐夫家中抓获。

    案发后,李某与王某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取得王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其重伤、十级残,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归案后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罪行事实,庭审中认罪悔罪,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可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悔罪表现并参考所在社区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以案说法】朋友间本就应该和和气气,有时遇到些小矛盾,只要双方好好商量,相互理解、包容,便可小事化无。可李某和王某这两哥们却一时冲动,坏了吃饭的好心情不好,还额外掏了钱。不值得啊!

    为此赋诗点评:

    好急小伙来吃饭,携妻坐在客对面;

    话不投机生口角,被人劝开把家还;

    没等上楼往回返,经过超市捡块砖;

    来到摊前举手打,食客绕车直转转;

    追上持砖朝头掼,打倒在地致伤残;

    扔下板砖便逃离,经侦查抓获归案;

    为点小事现大眼,一时冲动把法犯;

    被判徒刑受制裁,额外还掏赔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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