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张某所开的海伦市凯盛运输有限公司为其名下的黑MJ425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与前方吴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重刑半挂牵引车辆受损,司机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为使受损车辆尽快恢复功能,找保险公司赔付。但保险公司认为保险人赔款超过数额,受损车辆鉴定数额过高,要求重新鉴定。于是,车主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海伦市法院判决了这起车主起诉投保的保险公司的案件,最终法院支持了车主的诉讼请求。
事情还得从2017年8月26日说起,海伦市凯盛运输有限公司为其名下的黑MJ425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投保系列产品险,保险期间为2017年8月26日至2018年8月25日,海伦市凯盛运输有限公司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交纳保险费20 388.27元。2018年1月1日22时许,司机张某驾驶黑MJ425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海伦市长发镇长建村西侧路段与前方吴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致黑MJ4258号重刑半挂牵引车受损。司机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原被告双方就损失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
庭审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辩称:承认海伦市凯盛运输有限公司在本案中所主张的事实,认为,一是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约定如保险人赔偿超过5000元,则保险第一受益人为大庆市日升昌荣资担保有限公司,第一受益人出具不欠贷款证明后,我们方可向海伦市凯盛运输有限公司支付理赔款。二是车辆损失的鉴定数额过高,要求重新鉴定。三是因海伦市凯盛运输有限公司未向我们申请理赔,我们没有明确表示拒赔。对于诉讼费、鉴定费和间接损失我们不予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一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是否向保险合同约定的第一受益人大庆市日升昌荣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理赔款问题。海伦市凯盛运输有限公司已经提供第一受益人大庆市日升昌荣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不欠贷款证明,因此,按照原被告保险合同约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应向海伦市凯盛运输有限公司支付车辆受损的理赔款。二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对受损车辆的损失鉴定数额过高,要求重新鉴定的问题。鉴定人黑龙江省钰航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价格评估的资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提出重新坚定理由不充分,不予准许。三是对诉讼费、鉴定费和间接损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是否应承担和进行赔偿问题。在保险事故中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同位损失,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未约定间接损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免责,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应予赔偿。海伦市凯盛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出险后,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未进行赔偿,且原被告在保险合同中已经约定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而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的上述理由不予支持。
最终,判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海伦市凯盛运输有限公司各项保险理赔款共计133 42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
【法官以案说法】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因合同约定的事故所造成的被保险车辆的财产损失。关于车辆修复费用,虽然《价格认证结论书》系黑龙江省钰航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依据海伦市凯盛运输有限公司委托所作出的鉴定意见,但保险公司对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并无异议,且在本案审理期间认为受损车辆的损失鉴定数额过高,要求重新鉴定理由不充分,故法院采信黑龙江省钰航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价格认证结论书》,并据此认定保险车辆的车损为130 420元,法院认为,保险公司的这一辩称无理。因为车辆受损的状况与车辆是否维修没有关系,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受到损失是不争的事实,即使未对车辆进行修理,车辆受损也是客观存在的,修理费的支出只表明将受损车进行了修复。但没有修理费的支出,不代表损失没有发生,并且损失在事故发生当时就已确定,损失的大小即为评估价。保险公司制定的《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也已约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造成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予以赔付。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的损失由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保险公司仍应理赔。关于诉讼费、鉴定费、道路施救费的问题,法院认为,事故发生后是海伦市凯盛运输有限公司为了减少车辆损失所实际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理应理赔。车损鉴定费是海伦市凯盛运输有限公司为查明车辆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费用,依法应当由保险承担。保险公司辩称诉讼费、鉴定费不应由其承担,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为此赋诗点评:
驾货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很受伤;
发生事故负全责,找到保险要赔偿;
保险公司来主张,承认事实没商量;
只是超出赔限额,鉴定过高不应当;
意见分歧互不让,车主无奈来告状;
法院认定其事实,驳回辩解用法量;
支持车主的主张,车损费用都赔偿;
保险公司认无理,最终费用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