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轻轻却整日游手好闲,为了玩乐竟把歪脑筋打在了小学生身上,陈某通过微信或他人介绍,将海伦某中学小学生吕某、刘某、袁某、张某认做“小弟”,并声称能保护四人免受其他同样大的孩子欺负。近日,多次在海伦某旅店强拿硬要小学生钱物的被告人陈某,被海伦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缓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刚刚年满23周岁的陈某初中毕业后就再也无心上学,而是与所谓的哥儿们混迹于社会,整日吃喝玩乐,时间一长便感觉父母平常给的那点钱越来越不够花。为了满足自己日益增长的享乐需要,陈某就把目光盯在了比自己小得多、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小学生身上。便通过微信或他人介绍,将海伦某中学小学生吕某、刘某、袁某、张某认做“小弟”,并声称能保护四人免受其他同样大的孩子欺负。
2017年11月10日至15日期间,陈某先后在海伦市某旅店103房间、某旅店203房间多次向在某校上学的小学生吕某、刘某、袁某、张某索要钱财,如不服从就以要到学校堵截或将人扔到冰窟窿言语相威胁等手段,共向四名小学生索要人民币共计500余元。陈某的行为给小学生和家长们造成了心理恐慌,致使部分小学生没有家长陪同就不敢上下学,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2017年11月15日,陈某又在某旅店203房间将小学生吕某、刘某、袁某、张某的手机要下,要求四人拿钱来取手机。袁某给陈某30元、刘某给其40元后,陈某将二人手机返还。张某因没有钱去换回手机,张某与家长到公安机关报案,经鉴定:张某的华为荣耀8青春版手机,价值人民币1,294元。
经侦查,被告人陈某于2017年11月17日被公安机关在海伦市某旅店抓获。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陈某面对庄严的法庭,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给学生、家长、自己乃至社会带来的危害,当庭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多次在旅店以威胁手段强拿硬要小学生财物,严重威胁小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考虑到被告人陈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又系初犯、偶犯,当庭自愿认罪、悔罪,犯罪后,被告人陈某的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根据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当身在看守所的他收到判决书时,再一次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法官以案说法】强拿硬要是校园暴力的一种表现,多年来一直比较突出。一般因为钱物不多,也就是批评、训斥几句,把钱物退还了事。因为这种现象比较常见,又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实施这种行为的少年也不认为这是多么严重的问题。但等到他们养成了习惯,胆子大起来,索要的钱财多了,也就一脚踏入了犯罪的泥潭。案例中的陈某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违法犯罪行为,最终成为阶下囚。因此,家长对孩子之间的索要钱物的行为,绝不能忽视、麻痹和放纵,一定要教育子女“勿以恶小而为之”。
为此赋诗点评:
年青少年不学好,混迹社会乱逍遥;
混吃混喝享清福,父母无奈把心操;
满足自己的需要,一心把火把钱捞;
盯上学生认小弟,毫不客气强拿要;
稍不服从来狠招,言语威胁走着瞧;
收来钱物归自己,学生惧怕不敢报;
勒索钱财不是道,最终还是进监牢;
悔恨泪水难抹去,成为罪人知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