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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鸡不成蚀自己 自作自受进监狱

  发布时间:2014-11-03 09:48:54


    偷鸡不成蚀把米,是我国民间的一句谚语,意为鸡没有偷到反而损失了一把米。比喻本想占便宜反而吃了亏。这里有两位现实版的偷鸡贼,这两位偷鸡倒是没蚀了米,最后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这真是偷鸡不成反蚀了自己,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梁某某被海伦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千元;郑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千元。

    梁某某与郑某某系同乡,多年来靠打工来维持生活,两人总觉得挣钱少,吃的不好,总想捞点外快实惠,加上,自己多少天没有见到荤腥了,只想偷几只鸡来吃。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干起了偷鸡摸狗的勾当。2014年3月1日22时许,梁某某郑某某共谋,骑着一辆摩托车悄悄地来到附近某乡镇王某家屋前鸡舍内盗得小鸡11只,鸭子2只,大鹅1只。得手后,两人又窜至吴某家盗得小鸡8只,鸭子4只,便迅速骑上摩托车离开。两人一看顺利得手,胆子大了起来,便把盗来的鸡鸭鹅放在梁某某家的仓房内,起身骑上摩托车又消失在夜色中,便窜至另一个村子马某家,正在盗窃时被马某发现,梁某某与郑某某分别持铁镐、扫帚以暴力相威胁抗拒抓捕,后二人携带盗来的小鸡5只逃跑。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被盗的24只小鸡,鸭子6只,鹅1只,价值人民币153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某、郑某某在实施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以暴力相威胁,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私有财产所有权,已构成盗窃罪、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均应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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