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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假借安排工作 诈骗朋友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11-17 10:23:21


    连自己家人工作都搞不定,就声称可以帮助别人找到工作的海伦籍夫妇陶某女和赵某男,因假借替他人在北京安排工作为由诈骗4名朋友31.8万元,被海伦市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四年零四个月,分别并处罚金2万元;1万元。

    陶某女和赵某男夫妇就是一对普通的平民,可就是这个普普通通的平民,却做起了诈骗生意,令人结舌。2009年5月份,董女士的儿子杨某大学毕业后始终没有找到工作,很是发愁。正巧听同学马某说陶某女和赵某男夫妇在北京有关系,能安排工作。于是,第二天,便与马某等人开车上门找到陶某女和赵某男夫妇让其给安排工作。陶某女和赵某男夫妇便爽快地答应了董女士,并说:“能安排到北京档案局或河北省高院。”声称:“考试也考不过,不过家里人硬,可以花钱硬办”。董女士很是高兴,回到家里与爱人商量决定去河北省高院。但是,令董女士没有想到的是陶某女和赵某男夫妇正因女儿在北京办公司亏了本钱,没能力帮助孩子,就趁假办工作的机会整点钱,对董女士谎称办工作需20万元,先期办事要拿5万元人情钱,5月9日,董女士领着儿子来到陶某女和赵某男夫妇家,亲手将钱交给了二人,赵某男给出具5万元借条一张,并告诉董女士让其回家等消息。2010年2月春节的时候,一直在家等着的董女士领着儿子去陶某女和赵某男夫妇家串门,问办工作的事,陶某女又以办事用钱为由,让董女士再拿5万元。董女士为儿子办工作心切,便答应再拿5万元。2010年2月25日,董女士领着儿子去陶某女和赵某男夫妇家,又亲手将5万元交给了陶某女,陶某女给出具5万元借条一张。此后,董女士一直催办也无音信。2010年6月份,陶某女和赵某男夫妇便伪造“河北省公务员录取通知书,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公务员录取通知书”等假文书欺骗和推托董女士,董女士信以为真,就按照陶某女的安排在家等候消息,直到2012年2月22日,陶某女也没有通知和领着去报到,董女士这才如梦初醒,感到是上当受骗了,并找陶某女要钱,可陶某女诈骗来的钱都用于女儿开公司上,已无钱给付。董女士无奈到公安机关报案。就是这样一位自己信赖的“人”竟对自己实施了诈骗。

    陶某女和赵某男夫妇就这样轻易的将钱骗到手,暗中自喜,胆子也就大了起来。2012年2月份,陶某女以能办工作为幌子,与亲朋好友到处炫耀自己的能力,撒出的鱼饵真的上钩了。李某、张某、孟某某的父母并通过亲属找上门来,让陶某女给办工作。陶某女灵机一动,感觉“挣钱”的机会来了,于是她谎称北京有一定的人脉关系,可以帮助安排到海伦电业部门工作,但是每人要花3.8万元人情钱,并口头约定办不成如数退还。由于相信陶某女的为人,并且又急于给儿子找到工作的李某、张某、孟某某的父母二话没说,通过赵某男给的工行账号汇给了陶某女。之后,陶某女编造了让三人到北京实习培训为由,通过女儿赵某和女婿孙某将三人送到北京丰台区一职业技术学校培训学习,因三人听不懂课程,无法获得结业证,孙某提出花钱可以买证,张某、孟某某当场交给孙某8500元。李某因未带那么多钱,回到海伦后给陶某女汇去5000元。三人就在家等待工作消息。陶某女拿到钱后,大部分都打在女儿的公司账户上,剩下的一部分用于生活。由于自己根本就无能力帮助办理三人工作,为了防止三人给自己打电话,干脆就不接电话了。一段时间后,工作仍没有着落,三人心里有些犯嘀咕。由于长时间打电话给陶某女没人接听和回复,三人感觉可能上当受骗了,于是,三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陶某女和赵某男夫妇被警方控制。

    综上,陶某女诈骗21.8万元,赵某男诈骗10万元.案发后,骗得赃款尚未返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陶某女和赵某男夫妇假借为他人找工作为名诈骗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刑法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警示】这世界上真的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别觉得自己是高手,只要你伸出黑手,等待你的肯定是冰冷的手铐。正是:“贪心驱使而走上歪路,假借替人找工作骗钱。铁窗之内静心的去想,今后生活还想怎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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