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薛奎对审判、执行工作提出要求
党组成员、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张艳洁传达全市法院质效工作会议精神
审管办、研究室负责人封超通报我院在全市法院审执工作的排名情况
各科庭室负责人、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11月8日,海伦市法院召开审判态势分析会,院党组书记、院长薛奎,党组成员、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张艳洁,审管办、研究室负责人封超及各科庭室负责人、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张艳洁传达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和绥化全市法院质效工作会议精神。审管办、研究室负责人封超通报了我院在全市法院审执工作的排名情况,并对我院审判绩效考核估计数据指标进行了分析和点评。
党组书记、院长薛奎结合我院2018年1-10月的审判执行工作各项指标,提出三方面工作要求: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从现在开始紧抓执法办案,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利用年底前最后时间努力提升综合结案率等各项指标,全力做好年底结案工作。二要强化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院领导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主管院长、庭长、法官落实主体监督管理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到位。要对所有案件进行分析研判,逐案制定相应的措施,在年底前审结的案件必须审结。三要加强管理,提升质效。要确定质效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审管办案件流程、审限监管,审判绩效考评等监督管理职责,按照上级法院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合理、准确确定攻坚任务指标,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