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执行信息公开 困境企业司法挽救

 

海伦法院民一庭:情系百姓 公正执法

  发布时间:2019-01-08 15:02:12


海伦市个体商户潘晓玲等人为海伦法院送来锦旗

副院长刘鹏、民一庭庭长孙伟安等法官与潘晓玲等人合影

  2019年1月8日上午,海伦法院民一庭收到海伦市个体商户潘晓玲等人送来的写有“执法如山民心安,明察秋毫伸正义”的锦旗,以表达对民一庭法官尽职尽责、为民司法办案的感谢之情。 

  海伦法院民一庭受理了一起原告孙秀霞诉被告潘晓玲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诉称,2018年5月17日17时许,原告在扒拆房屋时被砖墙砸伤,致使原告十三根肋骨骨折、双侧气胸等多种损伤。原告孙秀霞称其与被告潘晓玲为雇佣合同关系,被告潘晓玲应赔偿原告孙秀霞医药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253946.50元。被告辩称原、被告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审理中,庭长孙伟安针对本案争议的焦点原告与被告之间是存在雇佣合同关系还是承揽合同关系展开调查,庭审调查最终认定原、被告之间为承揽合同关系,认定被告仅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此之外均由原告承担损失,因此对原告基于雇佣关系提起的诉讼,因无事实依据不予支持,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海伦法院法官办案的认可,也是对海伦法院全体干警的鞭策,在新的一年,海伦法院将继续践行“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理念,迎接新的征程,谱写新的篇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