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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法院:保民生猎堵老赖 卖粮款全部追回

  发布时间:2019-02-28 11:10:35


  “感谢法官,感谢法院,把我们卖粮款给要回来了。”日前,海伦法院成功执结七起农民卖粮不能及时兑现粮款案件,申请执行人连连表达谢意。 

  申请执行人年春祥、张景生、秦树林、张志辉、高景波、李忱、刘福与被执行人关志永是海兴镇某村的村民。被执行人关志永在本村建一收粮点,专门收购本村大豆从中挣差价,2013年10月6日、2014年10月1日,申请执行人年春祥、张景生、秦树林、张志辉、高景波、李忱、刘福将自家大豆卖给被执行人关志永,约定每公斤5.40元,一年后还款并付利息,被执行人关志永并给出具欠条,总计91 562元。一年过去了,申请执行人年春祥、张景生、秦树林、张志辉、高景波、李忱、刘福向被执行人关志永索要,被执行人关志永以各种理由拒不给付。申请执行人年春祥、张景生、秦树林、张志辉、高景波、李忱、刘福无奈,于2018年1月16日向当地法庭提起诉讼,要求给付卖粮款及利息。当天,法庭立案,传唤被执行人关志永,经过调解,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关志永定于2018年5月1日前给付申请执行人年春祥、张景生、秦树林、张志辉、高景波、李忱、刘福总计91 562元。但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关志永仍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年春祥、张景生、秦树林、张志辉、高景波、李忱、刘福2018年5月23日又向海伦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执行申请后,执行法官邹生泉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关志永以无钱为由拒绝履行。执行法官邹生泉多次深入到被执行人关志永家,耐心细致地做被执行人关志永工作,但其以不懂法、与申请执行人还有利息部分没有计算请为由无视生效法律文书,拒不履行义务,还到处躲猫猫,只是案件陷入僵局。作为“保民生”中的重点案件,海伦法院执行局没有放弃追踪,得知被执行人关志永从外地回来,执行法官邹生泉等一行4人乘车直奔被执行人关志永的家,将被执行人关志永堵在家中,并向被执行人关志永再作释法工作,但其仍拒不配合。案件标的额虽不大,但关乎百姓生活,执行法官邹生泉决定将被执行人关志永拘传到法院,回法院后,执行法官邹生泉向其严肃说明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其进行拘留的后果,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被执行人关志永这才意识到自己蛮横抗法行为的荒谬。“法院是个说理的地方,咱一个普通老百姓也不懂法,怎么就能和执行干警拉扯起来!真是不应该!请法官你也别拘留我了,我一定马上想办法把钱凑齐还给人家……”被执行人关志永幡然悔悟,最终在下午将91 562元凑齐,案件款全部履行完毕。法官考虑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是相邻关系,责令被执行人关志永写悔过书后不予拘留。 

  “群众利益无小事”,尤其村民相邻纠纷案件,看似小案,其实是关乎民生和利益的大案,是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难点案件。这宗纠纷多年的案件的执结,既体现了法官情理法结合的细致工作,又敢于碰硬树立法律权威,做到当事人满意,群众认可,收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海伦法院郑重告诫失信老赖,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东躲西藏、逃避履行不是长久之计,要想过好日子,抓紧时间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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