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伦市人民法院判决两个帮倒忙的犯故意伤害罪,章某某、肖某某各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两人好心帮朋友却帮来了刑罚。
2014年6月9日晚7时许,杨某(在逃)、章某某、肖某某等人酒后到饶某开的歌厅唱歌,11时许唱完歌回到家,杨某妻子对杨某说饶某来电话称:歌厅大理石桌子让杨某这些人唱歌时弄坏了。于是杨某给饶某打电话理论此事,双方在电话里互相辱骂。2014年6月10日下午16时左右,章某某来到杨某家茶社,在得知饶某和邓某某要来打仗的情况下,杨某与章某某一起在某镇日杂商店购买了一把镰刀。17时30分左右,饶某与邓某某驱车来到杨某家茶社,邓某某进屋后便与杨某妻子发生口角并踢了杨某妻子一脚,这时杨某便上来了,章某某和肖某某等人拉仗,邓某某跑出门,到车上取出事先准备好的搂锯欲砍杨某,被章某某拉开并将搂锯抢下,邓某某顺着东侧的人行道往北跑,杨某、章某某、肖某某在后面追,追到某浴池门前,章某某拿抢下来的搂锯在邓某某的后面搂了一下,邓某某同时摔倒在花坛边上,爬起来后往回向路西跑,跑到路中间再次摔倒,杨某用一短把镰刀砍滕丽双后背两下,章某某用搂锯砍邓某某一下,砍在邓某某的脖子上,随后肖某某上前踢了侧身倒在地上的邓某某腹部两脚,后邓某某被赶来的派出所工作人员送往医院。经鉴定:邓某某的伤情属轻伤一级。
经公安机关侦查,陆续将章某某、肖某某在家中抓获(文中被告人为化名)。
【法官释法】男子打架致人轻伤,两个法盲朋友“好心”帮倒忙。
朋友落难该帮忙,二人好心帮倒忙,助长犯罪实不该,害人害己入牢房。由于当前公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章某某、肖某某好心办坏事,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侵犯了人身安全,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惩处。同时,通过此事警示公民,应举一反三,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