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故意伤害案在海伦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4年9月24日18时许,被告人李某某与朋友张某某等人一起在饭店吃饭,因琐事发生口角。二人被劝开后,张某某气愤不过,向李某某挑衅并约其一会到南门见面。张某某回家取来一根铁棍在约定地点等待李某某。然而,李某某真不信那个邪,携带一把尖刀打车来到张某某约定地点,双方会面后发生厮打,张某某腹部被李某某手持尖刀致命一扎,造成张某某脾破裂。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事后,李某某经家人与张某某达成了赔偿协议,李某某赔偿张某某万元,得到了张某某的谅解。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本是合家团聚美满的时候,却为蒜皮琐事争强好胜,一时冲动最终导致两家人的悲剧。日常生活中随时可能遇到的一件小事,引发的却是两个家庭破碎的惨痛结果,希望这件事能够引人思考、给人教训,使更多的人们能够以冷静、平和的心态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在生活中发生摩擦和产生矛盾后,当事人一定要保持冷静,通过正当渠道解决问题,千万不可因一件小事,一时冲动产生过激的行为,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