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员额法官赵媛与当事人尹洪宾合影
4月26日,当事人尹洪宾握着海伦法院家事审判庭员额法官赵媛的手激动的说到“法官对我的案子进行了耐心的调解,化解了我们母子之间的矛盾,向你们表示感谢”,并将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给员额法官赵媛。
原告尹洪宾与被告王秀清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由于案外人尹洪飞、姜志海将原告尹洪宾父亲尹贵名下房产违法过户到姜志海名下,后经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撤销姜志海的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者尹贵去世前留有遗嘱,其名下房产的50%份额由长子尹洪宾继承。但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王秀清担忧其长子继承房产后不履行赡养义务,所以不同意遗嘱分配方式,因此原告尹洪宾向海伦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后,负责该案的员额法官赵媛认真了解案情,亲自到被告王秀清老人家中进行积极协调沟通,针对被告王秀清的顾虑,通过温情的劝说,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交流,最终打消了被告的顾虑,促使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使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海伦法院家事审判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各阶段诉讼调解工作,尽力消
除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坚持判后回访,努力使家庭纠纷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促进家庭和睦,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