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调对接室
一年来,海伦法院紧紧围绕“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目标,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强化“全程、全员、全方位”调解意识,积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参与到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中,打造了“一中心、三平台、多点位”的工作模式,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构建高效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加强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推进多元化解工作的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多元调解平台

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一是充分发挥立案庭和诉讼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加强立案引导工作。在立案前阐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解决纠纷,使更多的纠纷在立案前得到有效化解。二是继续加强与非诉讼纠纷解决组织的对接。通过委托或邀请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参与诉讼调解工作,努力在诉前、诉外解决矛盾纠纷;通过广泛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村镇活动,协助相关单位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通过设立“巡回审判点”、“巡回调解点”、“诉讼服务站”等方式,就地开展审判和调解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当地;通过“乡镇社区司法协理员”制度,延伸法律服务、排查矛盾纠纷、参与诉前调解、落实稳控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纠纷;通过“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努力构建矛盾纠纷信息通报、重大案件和群体性纠纷预警预防等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最大限度的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三是扎实做好大调解机制的司法保障工作。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以及其他诉讼外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及时依法予以确认;建立“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调解效力确认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切实树立和维护大调解机制的权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与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协调机制的作用,及时通报人民调解指导工作的开展情况;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促进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水平的提高。四是积极拓展诉调对接工作的领域。在立案审判环节,将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调解与立案调解、案件速裁等工作加以整合;在判后释明环节,邀请相关部门和人员协助法院共同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在执行工作环节,邀请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执行和解工作。五是努力扩大诉调对接的案件范围。积极探索在行政案件以及刑事自诉、轻微刑事、刑事附带民事等案件的审理中引入诉调对接机制,大力开展调解、协调工作,使更多的刑事、行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通过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推进诉讼过程与大调解机制对接工作,现海伦法院联合市司法局及各镇司法所、交通警察大队、律师协会、劳动监察仲裁等部门成立专业调解组,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10名调解员进驻海伦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参与案件调解。截止2019年12月27日海伦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受理民商事案件总数3475件,立案前委派调解案件总数达到865件,调解成功768件,委派调解成功的案件数占受案总数22.10%,位居全区基层法院榜首。
海伦法院将继续以打造两个“一站式”为核心,加快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助力打造“五星级诉讼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