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李春生利用微信视频调解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海伦法院坚持疫情防控与纠纷化解并重理念,利用灵活机动的调解方法,通过电话录音+微信的“不见面”工作方式,远跨国外万里成功在网上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效率之高、效果之好,令当事人称赞。

原告周某向法院提交的诉状和借据
原告周某与被告张某系朋友关系,被告张某因做生意由于资金周转不开,并于2019年4月16日在原告周某处借款5万元,约定在短期内还款,月利率为2.5分,被告张某给原告周某出具借据一份。此款到期后,原告周某多次向被告张某索要,被告张某便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原告周某无奈于2019年11月20日向海伦法院提起诉讼。此案原定于2020年2月3日开庭审理,鉴于当前是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该案无法如期开庭。
案件主审法官李春生先后与原被告进行电话沟通,得知张某因工作需要现定居马来西亚,短期内也无法回国到法院参加调解,为避免案件搁置,主审法官李春生在充分考虑被告张某的实际情况,在分析案情后,认为本案具有调解的可能。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鉴于张某的现住所位于马来西亚,主审法官李春生从疫情防控大局的角度出发,为排除风险隐患,妥善化解矛盾,决定通过电话录音+微信的方式对本案进行调解。并向张某提出可以通过视频远程调解,“因为你们双方案情并不复杂,法律关系简单,证据充分,如果你们都同意,可以在法官的主持下,通过微信平台进行远程视频调解。”张某听后说:“太好了,这样就省事多了,我同意这样的调解方案”。经与周某协调沟通,周某也表示同意,并约定网上调解时间。

2月4日上午10时,主审法官李春生建立微信群,将原告周某与被告张某同时加入此微信群。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海伦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办公室正式开庭,手机前的是法官李春生和他的书记员,案件双方当事人和在场的见证人,则通过微信视频在不同地点参加庭审,法官、书记员、案件当事人、在场见证人,6人3地实现了真正的网络庭审。

庭审开始前,主审法官李春生首先向双方当事人出示自己的工作证表明身份,原被告也分别出示自己的身份证件,进行身份信息核实。在确认三方的真实身份后,针对原被告诉讼和答辩理由,进行了质证认证,整个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庭审活动严谨有序。在视频调解中,主审法官李春生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释法方式,对双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被告张某对此事感到非常愧疚,希望得到原告周某的谅解,并承诺一定尽快偿还欠款,不辜负朋友的信任。


网上调解案件微信记录
经过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张某于2020年5月1日前偿还原告周某借款5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主审法官李春生并将微信沟通的意见整理成调解笔录。随后,通过微信向被告张某宣读了调解笔录内容,确认了送达地址、联系电话,并将通话内容录音留存。最后,法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原被告邮寄民事调解书,原被告打印签阅后将笔录邮寄回法院。最终,该起持续许久的纠纷得以成功调解结案。整个视频庭审共50分钟,不仅确保了案件及时审理,也保证了当事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调解结束时,原告周某称:“太好了,我的案子终于解决了,没想到我坐在家里就维护了债权,太感谢海伦法院法官了”!远在马来西亚的被告张某,也对着手机竖起大拇指赞叹到:“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为我这点小事操碎了心”。
该案的成功调解,既避免了当事人往返奔波,节省了司法资源,同时也消除了疫情传播隐患,在防控疫情的同时维护了社会稳定,获得了当事人好评,提高了办案效率,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面对严峻的疫情,海伦法院及时调整工作部署,依托两个“一站式”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有序开展各项诉讼活动,将申请立案、交纳案件受理费全面转为网上立案、网上交费;对事实清楚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进行远程视频开庭;对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执行案件,继续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行。在全面做好各项防疫工作的同时,尽量减少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后,海伦法院将继续针对当地外出务工的当事人多、诉讼不便、送达困难等现状,持续发力“互联网+”,灵活运用“在线法院”、QQ、微信等“一站式掌上平台”深耕在线调解、在线立案、在线审判等在线纠纷解决机制,逐步变群众参与庭审“面对面”、“键对键”,有效打通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真正享受指尖上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