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太感谢你了老张,真没想到在疫情期间还能收到这最后一笔执行款”申请执行人张某向执行员张子剑真诚的感谢道。近日,海伦市法院成功执结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张某和陈某、杨某(二被执行人系夫妻关系)原本是朋友关系。2014年2月1日,被执行人陈某向张某借款50000.00元约定月利率1.5%,2014年4月10日,被告陈某再次向张某借款25000.00元,口头约定月利率1.5%。后经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要,陈某始终未给付。张某遂向海伦市法院提起诉讼。海伦法院于2017年12月23日判决1.被执行人陈某、杨某(二人系夫妻关系)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申请执行人张某借款本金20000.00元,并自2017年6月11日起至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2.被执行人陈某、杨某(二人系夫妻关系)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申请执行人张某借款本金25000.00元,并在2017年8月1日起至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该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陈某、杨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张某于2018年1月9日向海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海伦法院立案后,案件分给佟禹法官办理,执行员张子剑执行,执行员张子剑在接到案件后立即依法向申执双方送达了相关的法律文书,并告知双方享有的法律权利和义务,要求被执行人陈某、杨某履行法律义务,偿还借款。同时利用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对被执行人陈某、杨某的银行账户等其他财产信息进行了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以此依托大数据系统尽快的执结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张子剑发现,被执行人当时并不在本地居住,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也未到庭,并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其在外还有很多债务尚未清偿,常年躲债而居无定所,行踪不定,这无疑为执结案件增加了太多难度。执行员张子剑没有退缩,经过夜以继日的调查后,终于通过他的亲戚朋友得知杨某、陈某的联系方式。执行员张子剑立即与陈某、杨某取得了联系,在表明身份后,对二被执行人进行了苦口婆心的劝说,但是二人因欠债甚多,对于这样的劝说已经是油盐不进,不予理会。执行员张子剑通过多年办案经验深知对于这种老赖分子是不可能通过一次沟通就能促成案件的执结的,于是执行员张子剑改变了执行策略,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工作之余都会经常跟二被执行人沟通,唠唠家常,宣传法律法规。功夫不负有心人,二被执行人在强大的法律攻势和执行员长达数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被执行人陈某、杨某亲自来到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5期执行该笔借款。在执行和解过程中,被执行人陈某、杨某都按时偿还了欠款,但是最后的还款日期,正值全国防疫的关键时刻,执行员张子剑积极投入到了一线防控工作中,但是他没有忘记这笔执行款项的执行,经常打电话与被执行人沟通得到了他们的认可,终于答应给付最后一笔执行款。2020年3月11日早上8时,因正处于防控期间,被执行人的外出受到了限制,遂主动通过其朋友将这最后一笔执行款转交到执行员张子剑手中,执行员张子剑在收到执行款8000.00元后立即将该笔执行款交到了申请执行人张某手中。
执行员张子剑向申请执行人张某给付执行款
自防控工作的开展以来,每一名执行干警都全身心的投入到了一线的疫情防控之中。但执行干警都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他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严以律己,力克时艰。本着防疫和执行两不误的精神,在防疫的同时积极执结案件,执行员张子剑同志的案例的只是整个防疫和执行兼顾的缩影。像巾帼不让须眉的执行员姜晓燕同志也在防疫期间,利用休息时间积极执行范某申请执行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在经执行员姜晓燕同志的多次耐心劝说下,通过微信于3月11日下午4时自动履行了3000元的还款义务。
被执行人刘某通过微信向执行员姜晓燕给付执行款
在海伦法院还有很多向张子剑和姜晓燕这样的执行员,他们虽有男女老幼之分,虽面对千差万别的执行纠纷案件,但他们在防控与执行两不误方面的决心是一致的。他们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信心是一致的。他们在落实上级精神和攻坚“执行难”方面的决心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