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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海伦法院普法宣传员普及宪法知识(二)

发布时间:2020-12-03 10:10:32


2020年12月4日

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


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为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让我们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执法普法,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普法宣传员: 法官助理李春爽

  宪法的重大意义:

  九鼎重器,百炼乃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在我们党治国理政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突出,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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